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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收購委員會裁定阿里巴巴收購阿里健康(0241)時違反《收購守則》第25條,認為收購觸發了強制全面要約責任。然而委員會同時決定,由於阿里健康的股價已大幅上升,因此予以寬免,讓阿里巴巴不用提出全面收購。
阿里:對小股東無不公平影響
阿里巴巴向阿里健康股東陳文欣收購河北慧眼,被視為是特別交易,令陳文欣獲得其他股東所沒有的特別利益。根據《收購守則》第25條,阿里巴巴理應把上述特別利益,在要約價中反映出來。
然而,阿里健康昨日的收市價為5.25元,較2014年公布獲阿里巴巴入股前的股價上升5.33倍,亦比當年阿里巴巴入股時每股0.3元作價高出16.5倍。委員會認為,阿里巴巴若要全面收購而增添的任何額外價值,很有可能不會是一個重大數值。阿里巴巴發言人亦指出,集團相信這一股價升幅已經讓阿里健康的股東獲益,沒有任何一位股東受到不公平的影響。
委員會的另一項考慮,是難以對陳文欣所獲得的優惠條件設定確切價值,而在決定出售河北慧眼的時候,亦不肯定日後成立的離岸公司中,他會否獲得任何股份。根據港交所權益披露,陳曉穎仍持有阿里健康9.51%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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