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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24歲的香港男子麥家祺(圖)2年前殺害台灣房東,在台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但二審因達成和解,改判15年徒刑。台灣最高法院昨日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台灣傳媒報道,判決指出,麥家祺在2009年赴台灣中國文化大學讀書,後被退學,但仍於台灣居留,從2013年5月起,以每學年10萬元新台幣(約2.4萬港元)向林姓房東租屋;租約期滿後,麥多次要求更減租金,卻因工作不順,2014年11月底便沒再交租。
同年12月2日上午9時許,麥因屋內冷氣窗台裂縫找林來查看,再次被林催討房租,林又指摘「我把房子租給你,你為什麼這樣不尊重我,而且說話態度這樣差」,引起麥不滿,萌生殺意。
麥家祺先以拳頭猛擊林的臉部及太陽穴,再以啞鈴擊打林的後腦及頭頂,再以水果刀橫劃臉部,最後猛刺林左胸,致林當場死亡。麥為清理現場,以黑色塑膠袋套住林頭部,再以牀墊包裹身體,將屍體移至屋外走廊,返回清洗現場並更換自己衣物後,逃離現場。當日下午2時,麥打電話向警方報案。
一審判無期 父母賠錢達成和解
麥在一審中被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期間,高院考量麥透過父母與被害人家屬以500萬元(約120萬港元)達成和解,且依精神鑑定有憂鬱情形,因此改判處15年有期徒刑。台灣最高法院昨駁回麥上訴,維持有期徒刑15年判決,全案定讞。
台灣傳媒報道,判決指出,麥家祺在2009年赴台灣中國文化大學讀書,後被退學,但仍於台灣居留,從2013年5月起,以每學年10萬元新台幣(約2.4萬港元)向林姓房東租屋;租約期滿後,麥多次要求更減租金,卻因工作不順,2014年11月底便沒再交租。
同年12月2日上午9時許,麥因屋內冷氣窗台裂縫找林來查看,再次被林催討房租,林又指摘「我把房子租給你,你為什麼這樣不尊重我,而且說話態度這樣差」,引起麥不滿,萌生殺意。
麥家祺先以拳頭猛擊林的臉部及太陽穴,再以啞鈴擊打林的後腦及頭頂,再以水果刀橫劃臉部,最後猛刺林左胸,致林當場死亡。麥為清理現場,以黑色塑膠袋套住林頭部,再以牀墊包裹身體,將屍體移至屋外走廊,返回清洗現場並更換自己衣物後,逃離現場。當日下午2時,麥打電話向警方報案。
一審判無期 父母賠錢達成和解
麥在一審中被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期間,高院考量麥透過父母與被害人家屬以500萬元(約120萬港元)達成和解,且依精神鑑定有憂鬱情形,因此改判處15年有期徒刑。台灣最高法院昨駁回麥上訴,維持有期徒刑15年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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