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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在落馬1年半後,近日被檢察機關正式以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起訴書指他利用擔任中辦正、副主任、中央統戰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犯罪,顯示令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手。
受賄竊國家秘密濫權3罪
令計劃2014年12月22日被查,去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日被最高檢察院逮捕,經近一年的時間完成偵查,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新華社報道,起訴書指控令計劃利用其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正副主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與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中共十八大於2012年11月召開,十八大後習近平上台開始肅清黨內貪腐延續至今。令計劃2012年9月被免去中辦主任之職,轉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2013年「兩會」上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起訴書稱他在這兩個職務上也存在貪污,暗指他在中共十八後仍未收手、繼續貪腐。
此外,令計劃還被指控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以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海外媒體曾報道,令計劃擔任中辦主任期間曾竊取大量機密交由其弟令完成帶往美國,令完成後委託律師發函否認。
律師:不公開審理 受賄可判死刑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對本報分析,如果令計劃被控的三項罪名同時開審,因他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則絕無公開審理的可能。三宗罪中只有受賄罪最高可達死刑,其餘兩罪量刑不重,但中共十八以來落馬高官最高刑罰就是死緩,令相信也不例外。具體量刑則要看他的受賄金額。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去年5月22日也曾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當時法院以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為由,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進行不公開庭審,同年6月11日判處周永康終身監禁。
受賄竊國家秘密濫權3罪
令計劃2014年12月22日被查,去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日被最高檢察院逮捕,經近一年的時間完成偵查,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新華社報道,起訴書指控令計劃利用其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正副主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與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中共十八大於2012年11月召開,十八大後習近平上台開始肅清黨內貪腐延續至今。令計劃2012年9月被免去中辦主任之職,轉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2013年「兩會」上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起訴書稱他在這兩個職務上也存在貪污,暗指他在中共十八後仍未收手、繼續貪腐。
此外,令計劃還被指控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以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海外媒體曾報道,令計劃擔任中辦主任期間曾竊取大量機密交由其弟令完成帶往美國,令完成後委託律師發函否認。
律師:不公開審理 受賄可判死刑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對本報分析,如果令計劃被控的三項罪名同時開審,因他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則絕無公開審理的可能。三宗罪中只有受賄罪最高可達死刑,其餘兩罪量刑不重,但中共十八以來落馬高官最高刑罰就是死緩,令相信也不例外。具體量刑則要看他的受賄金額。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去年5月22日也曾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當時法院以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為由,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進行不公開庭審,同年6月11日判處周永康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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