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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錦釗涉洗黑錢32.8億 控方將到內地錄口供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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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4日 06:35
2016年05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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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豪宅大王」之稱的秦錦釗,被指2011年走私銅板及電子產品到內地,並串謀洗黑錢32.8億元,案件昨提訊。控方表示將到內地取證,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安排,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了解在內地取證進度。


秦稱有意拖延 申保釋被拒

案中6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秦錦釗(57歲)、無業女子林雅茵(41歲)、文員秦礎成(42歲)、艙務經理侯宗慈(56歲)、文員傅朝華(39歲)及會計經理陳潔貞(50歲)。


控方表示,會到內地為證人錄取口供,需要等待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安排,申請押後案件。沒有律師代表的秦錦釗表示控方有意拖延,指自己已還押8個月,與其他被告一同申請保釋。秦又稱,因資產被凍結未能聘請律師,又說自己月入50多萬元,不符合法援資格,亦「唔想填咁多表」。法官表示,各被告若有律師代表,可派律師參與內地取證,加快審訊,但秦等人堅持不聘用律師。法官認為罪行性質嚴重,案件情况沒有改變,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DCCC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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