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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婉奇:人生新一頁 重新檢視家庭保障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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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13日 06:35
2016年05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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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David今年35歲,是某企業的物流部主管,年薪約60萬元。David與同是35歲的Mary結婚兩年多,婚後兩人與David母親同住David舊居。上年尾二人購入物業,開展二人世界。David早年已為自己買了人壽、住院及危疾保險,有感近兩年自己結婚置業變化甚大,故尋求筆者協助,檢討現有的保險需要。


結婚置業增未償還債務

人壽保障通常以受保人身後的未償還責任及債務計算。David早年已為保障母親買了一份終身壽險,保障額是120萬元。隨着結婚置業,身後未償還責任及債務亦有所增加。現時David與Mary財務獨立,但作為丈夫,萬一不幸離世,David希望能為太太預留部分生活費,直至她60歲退休。他需為太太準備的生活儲備約300萬元(每年生活費約12萬元×25年)。另外,新購物業的未償還按揭約420萬元。換言之,扣除David現時的流動資產(80萬元),他需額外投保一份640萬元的人壽保障(300萬元+420萬元-80萬元=640萬元)。


醫療保障方面,David以往並沒有購買任何醫療保險。但他3年前踢足球時不幸令左膝蓋十字韌帶受傷,花費了約5萬元的手術費,令David明白醫療保險的重要。兩年前他購入了一份全數賠償的醫療保險計劃,此計劃與傳統的醫保不同,它並未就醫療開支設個別最高保障額,所有主要醫療開支均可獲全數賠償,甚至任何電療、化療及標靶治療的費用亦包括在內,因此David現時已有全面的醫療保障。


除上述人壽及醫療保障外,David現持有一份終身危疾保險,保障額是40萬元。由於David現有的醫療保險已為預期醫療費用作好準備,建議他的危疾保障額以他2至3年的開支作基準。因此,筆者建議David另投保一份保額達68萬元的危疾保障(每年家庭開支36萬元×3年;減去現有危疾保障40萬元)。以往的危疾保險只會在受保人患上嚴重危疾(例如末期癌症、心臟病)時才獲得一次過賠償,但現時危疾保險的保障範圍已伸延至特定的早期疾病(例如原位癌、慢性肺病),亦有部分計劃對患上嚴重危疾作多次賠償。David可按需要及保費來選擇適合的計劃。


斷供長期儲蓄壽險 得不償失

早在2011年,David投保了一份20年的儲蓄人壽計劃,首10年的每年保費為1.3萬元,第10年至20年本金就會被鎖起,預期第20年完結後可獲18萬元,平均20年的每年預期回報為2.1%。當年月光族的David投保只為開始儲蓄的習慣,並沒有考究最終的回報如何,由於回報相對偏低,太太Mary有意於今年保單周年停供並取消計劃。但畢竟此計劃已開始了5年,若今年年中結束,David亦只能取回部分本金(約1.5萬元),實屬雞肋,故David尋求筆者建議。


筆者明白Mary的想法,此計劃的每年預期回報偏低,而且本金要被鎖20年,尤其David正值30至50歲,這段時間動用資金的需要較大;其實當初David投保時著實有更好的選擇,但是,在今天來看,即時取消計劃反而會導致5萬元的損失(本金1.3萬元×5年-1.5萬元),得不償失。所以,筆者建議David繼續供多5年,不用損失本金的同時,更可待計劃完結後獲得18萬元,所以二人可繼續維持此計劃。


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聯席董事

[吳婉奇 理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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