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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美容陷阱害人不淺 海關執法有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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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06日 06:35
2016年05月0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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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作為國際化城市,營商道德及責任,是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可是,部分美容界、健身界卻愈來愈不重視商業道德。上星期,一名20多歲、大學剛畢業的女生被美容公司硬銷脫毛療程,事主在半裸下屈服購買有關療程。雖然事件在我們介入下,美容院終肯和解及退款。但這些不良營銷的手法,無日無之,我們要真正解決問題,並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高壓銷售如搶錢

根據消委會公布的投訴數字,美容服務的投訴較健身會更甚。過去3個年度,分別收到1140、1378及292宗(今年首3個月)投訴,較健身會高出逾一倍。我最近更收到多宗個案,涉及不同的美容集團,背後均是精密、有計劃的高壓銷售模式,猶如搶錢一樣。


根據這些個案,可分為幾種手法。首先,美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吸引客人,捉着消費者「貪平」的心態,引目標「上釣」。當目標人物到美容院進行療程時,便會開始使出「地獄式」行銷手法。在多宗個案中,美容顧問推銷療程時,均趁事主脫了衣服,如半裸或穿著浴袍,在事主極為尷尬時瘋狂推銷,為求讓事主難堪而草草簽約購買療程脫身。一旦事主企硬,職員會以「三寸不爛之舌」,不斷人身攻擊顧客的弱點,甚至以「有體臭」、「好肉酸」等傷害性的字眼,打擊客人的自信心,藉以威迫對方購買更多服務。


除此,職員亦不斷重複可以信用卡或銀行分期付款;部分個案中,職員不會將產品真實價錢告知顧客,並淡化產品價錢,如明明需花萬元,職員卻會取巧說「每月只需700元」,游說客人。若客人仍不就範,職員會開始軟硬兼施,一時說自己營業額不夠數,一時說客人需簽名或付款才可繼續療程,甚至逼客人購買產品才可離開。更離譜的是,有美容公司故意「過大數」,真實過數的金額較口頭協議還要多。


縱使美容業界有害群之馬,但現時制度,消費者只能向消委會及海關投訴。無奈消委會沒有執法權,美容公司許多均拒絕退款。至於執法方面,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中提到強行推銷及交易及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已屬違法。涉事管理層若知悉及縱容不良銷售手法,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可惜,海關執法緩慢,成功檢控的個案,寥寥可數。


應盡快立法設消費冷靜期

當務之急,消委會應考慮更積極以消費者訴訟基金協助苦主追討;海關應該增加人手「放蛇」,提高檢控效率;政府應該盡快就預繳式消費設立冷靜期立法,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以防高壓下被迫交易。


或許有人會認為,若堅持說不,便不會有損失。筆者不認同,現在是有人以不良銷售模式,無所不用其極逼人購買,受害者往往是性格上隨和、不懂拒絕別人的善良人,在不利的心理狀態下被迫就範。香港要保持「誠信之都」,所有懂得分辦是非黑白的人,也應譴責不道德的營商手法,而非「吃花生」的說受害人太蠢云云。


作者是深水埗區議員、民主黨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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