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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30年戰爭抑或30年進步? / 文︰袁彌昌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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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30日 06:35
2016年04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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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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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來與中學時代的一位牧師重新取得聯繫,見面時談到筆者於2013年11月寫的一篇評論(〈宗教改革對香港社運的啟示〉,刊《信報》),當時筆者曾預言:「香港的政治格局將會由目前的建制(教會諸侯) 與泛民(世俗諸侯)之爭,逐漸演變成新(新教)舊(天主教)之爭;而革新派由於善用新媒體及佔有道德高地,將享有一定優勢。」想不到一語成讖,兩年半後的香港政局已由原本的建制對泛民格局,逐漸演變成激進與保守之爭。儘管如此,這一定程度亦肯定了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發起「宗教改革」(Reformation)後的日耳曼地區的政治環境與局勢,來推演香港政局發展的可比較性和有效性。


佔中與宗教改革運動的展開

首先要補充一下:馬丁路德時代的政治制度與現今香港驚人地相似——當時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一方面須由羅馬教宗加冕,才可擁有皇帝銜頭;另一方面皇帝亦須由帝國的7個選帝侯(諸侯)選舉產生,7個之中有3個是教會(天主教)諸侯、4個是世俗諸侯,這與建制與泛民一貫的得票比例,以及特首須由北京任命,並須爭取議會內的建制與泛民支持相若。


不過馬丁路德的出現,卻打破了這局面。一開始他只是對教會販賣「贖罪券」這些貪腐行為感到不滿,認為這種做法完全不能見容於《聖經》與理性,於是他於1517年10月31日發表了《九十五條論綱》。該論綱其實只是一種辯論提綱,並非為了號召信衆跟教會對抗,然而卻成為了宗教改革的導火線,造成日後基督世界的分裂——其後果與象徵意義有如佔中之於香港政治。


馬丁路德的動機固然高尚,但由其所燃起的火種卻不見得如此,這也是許多社會運動的共通問題。富勒將軍(J. F. C. Fuller)在他的《西洋世界軍事史》中說到:「他們作出巨大的挑戰,發動了廣泛的宣傳,以所有各種不滿意現狀的人來作爭取對象。許多不守清規和墮落的教士和僧侶都願意接受這種新教,以來免除其舊有的義務。許多國王把它當作是一種工具,以來充實自己的力量和對付帝國,並沒收教會的財產以來增強其富力。新興資本家也擁護它,因為新教不反對高利貸和承認新的經濟條件。被壓迫的大眾也認為這種教義可以使大家都獲得自由和放縱。」


本土主義僅屬替代品和表徵

由此可見,宗教改革運動背後存在着一整套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誘因,而作為起火點的宗教改革實屬一種宗教性表現而已。其情况與香港一樣,本土主義與港獨亦只不過是眾多問題的表徵。


當時的日耳曼地區小國林立,還未實現統一,人們的不滿無從以民族主義的形式表達出來,對帝國和羅馬教廷的反抗只能以當時最普遍的宗教形式表達;同樣地,港人大多不講宗教,民族主義又無從說起,意識形態方面除了一些恐共拒共心態之外也沒有明顯取向,因此面對着中央與特區政府,「抗議者」(基督教新教的詞源亦來自抗議者(Protestant))只能祭出所謂的本土主義,作為拒共心態的具體化及加強版,藉以吸引各種不滿現狀的人——本土主義與港獨由始至終充當着替代品和表徵的角色,因而是個偽命題。可是如果當權者「見樹不見林」,一心想「快刀斬亂麻」的話,只會「斬」出更多問題來,最終一發不可收拾。


與香港的發展相近,宗教改革運動否定了羅馬教廷的權威,自己內部亦隨之出現分化,衍生出許多不同的新教教派,大多都比馬丁路德更激進。從新教的眾多譯法中(例如抗議宗、抗羅(馬)宗、反羅宗、反對教、誓反教、更正教、改新教),似乎看到了不少與本港新興本土政團與主張相似的名稱,一時間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激進改革者,宗派林立,基本上都是各自為政,鮮有合作。


宿命主義與戰爭的種子

只不過,宗教改革者為了使宗教恢復其原始的純潔性,最後變成了宿命主義者。他們深信人類的罪惡是無可救贖的,只有少數人能上天堂,於是就把教義的重心由上帝移到了魔鬼身上,連帶獵巫和宗教審判的數字也達到史上的高峰。


本土主義者與港獨人士的心態其實也沒有兩樣:為了使香港恢復其「純正性」,他們變成了宿命主義者,認為在現時環境下香港「冇得救」,毫無進步與改善的可能性,只有港獨才能拯救香港。於是恨的定律代替了愛的定律,令一切互信與合作的基礎盡失。


1520年6月,教王宣布路德的學說為異端,路德則聲稱教王是「異教徒」——目前中央與本土勢力的互相指罵不就正是這樣嗎?

羅馬教廷為了回應改革運動,也展開了「反宗教改革」或「天主教會的改革」,開始改革教會事務,重視學問研究,令天主教會得以重新振興,但可惜為時已晚—— 一方面對立雙方已水火不容,另一方面宗教改革運動亦與民粹主義相結合,因而引發了德國農民戰爭(1524-1525),然而以馬丁路德為首的宗教改革領袖並不贊成武力,最後農民起義遭撲滅,超過10萬名農民喪生,使日耳曼地區的改革變得更遙遙無期。後來當選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斐迪南二世被新教徒驅逐廢黜——這不僅是對斐迪南個人的挑戰,而是對整個帝國體系的挑戰,因而成為了30年戰爭(1618-1648)的開端。


無論是民眾起義抑或特首被推翻,其實在過去一兩年在香港所發生的事件中,亦只是一步之距而已。從30年戰爭的例子中我們可看到,只要其中一件在香港發生,必會招致中央的全面反撲,同時香港亦會成為其他大國激烈衝突的場所——30年戰爭令日耳曼淪為廢墟,給當地人民造成巨大災難,即使在香港爆發的是一場無硝煙的戰爭,結果也不見得會好到哪裏。


展現改革意志 刻不容緩

事後看來,儘管販賣贖罪券是貪腐的行為,但某程度也顯示出羅馬教廷認為人們可以靠贖罪而上天堂是大有市場的,甚至比宗教改革者的宿命主義主張更具吸引力,只可惜羅馬教廷自身的改革實在來得太晚。同樣道理,可以將香港引領上進步改革的道路,總比激進主義者玉石俱焚的做法更為可取和吸引,因此中央及港府必須盡快展現其改革意志,否則將難以挽回。


現時距離2046年剛好還有30年。究竟香港將迎來30年戰爭抑或30年進步,未來一兩年將會是關鍵。


袁彌昌

中文大學全球政經碩士課程客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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