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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不服「紅旗」判決再上訴 法院處理 結果料影響深遠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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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29日 06:35
2016年04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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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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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穆迪於2011年發表「紅旗報告」,被證監會判罰2300萬元兼公開譴責後提出上訴,雖然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月判處罰款降至1100萬元,維持對穆迪予以公開譴責,但是穆迪仍然不服,並於本周再提出上訴。由於案件已轉由法院系統處理,若上訴庭有任何判決,將對證券行、投行,以至沽空機構撰寫研究報告,構成重大影響。


明報記者 陳偉燊

穆迪只作出簡單回應稱,已經於本周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的裁決,作出上訴,但是未有具體說明上訴的理據,只謂案件會由上訴庭處理。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於三月尾的裁決顯示,因應穆迪於2011年發表的「紅旗報告」,認為證監會有權處理有關個案,並指穆迪未有遵守《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罰金方面,由證監會原先判罰2300萬元,減至1100萬元,並且維持對穆迪公開譴責的原判令。穆迪剛好於30日上訴限期內,逕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申請。


轉戰上訴庭案例全敗訴

無論上訴庭最終會作任何裁決,一般相信,這既會對下級法院及其他審裁處,就同類個案作審理時,將構成制約。根據本報翻查上訴庭就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的裁決進行審訊,至今審理的個案數目,約只有4宗,當中涉及的領域包括不當銷售手法、市場失當行為等事宜,但是未見有涉及與金融機構或評級機構就研究報告的個案。


一般不服裁決者,可根據《證券期貨條例》第229條,就法律論點,對審裁處的決定,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可判申訴方得直、駁回上訴、更改或推翻審裁處的決定,甚至發還審裁處處理,以至指示審裁處進行新的覆核,因應上訴庭指明的問題,作出裁決。另上訴庭有權就訟費問題,作出適當判令。根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的報道稱,在2013年初為止處理過的4宗上訴個案,全部為上訴庭裁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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