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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部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規定首次提出實習學生報酬底線,避免「廉價勞工」。另外還明令禁止安排一年級學生實習,禁止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實習。
免學生成廉價勞工
每年暑假,內地中西部不少落後地區的職業學校,都會以實習為名,安排學生到珠三角或長三角等發達地區的工廠工作,學校代收工廠薪金,然後以「管理費用」為名扣下學生大部分的薪金,學生則成為「廉價勞工」。
中新網報道,此次5部門發出的學生實習規定,明確提出保護實習學生的權益,包括「無協議不實習」,學生參加實習前,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規定首次提出實習學生的報酬底線,避免「廉價勞動」。職業院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實習報酬分紅、管理費或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
免學生成廉價勞工
每年暑假,內地中西部不少落後地區的職業學校,都會以實習為名,安排學生到珠三角或長三角等發達地區的工廠工作,學校代收工廠薪金,然後以「管理費用」為名扣下學生大部分的薪金,學生則成為「廉價勞工」。
中新網報道,此次5部門發出的學生實習規定,明確提出保護實習學生的權益,包括「無協議不實習」,學生參加實習前,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規定首次提出實習學生的報酬底線,避免「廉價勞動」。職業院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實習報酬分紅、管理費或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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