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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糸:只有表態的民主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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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23日 06:35
2016年04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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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女兒的行李成了熱話。筆者見過網上有則帖子,邀請網民投票,公投特首在事件上有無濫權。網上投票不是新鮮事,毋須大驚小怪。網投的題目五花八門應有盡有,投票人數動輒上千,不能小覷。然而事情有無發生過是一道實然問題,實然問題與個人感覺無關,你巿民覺得官員有無濫權,與事件有何關係?


投票結果未至於全無意義,至少反映網民對特首的信任程度。多設渠道讓巿民表表態、消消氣,讓民情彰顯,豈不善哉?但事件至今證據不全,只有涉事人的片面聲稱,票投下也是憑一知半解未審先判。如此說來,是表態重於真相了。不過是稀鬆平常的網上遊戲,何須過分認真?甚是,網投的問題在輕率。習慣了輕率,很難重新認真。


拜科技所賜,今有人特別推崇電子投票,建議將之引入各級選舉。這種以電子科技實踐民主的方式,稱為「teledemocracy」。電子投票的好處顯然易見,經濟省時,又不擾民。投票只消指頭輕輕一按,事就這樣成了。屆時凡持有智能裝置皆有票可投,情形幾近全民決策。假如夢想成真,便是擴大政治參與的大躍進,選舉認受性莫不大大提高。但事情變得太過便捷,可會影響選民態度,投票時變得更加輕率苟且?觀乎巿民在消閒網站投票時態度輕忽,不見得在選舉投票時會忽然嚴肅認真。


許是筆者多慮,選民態度輕率,和電子投票無關,真要實行電子投票,只不過將問題惡化。即使選民跑到票站投票,也不見得就是深思熟慮的一票,此事中外皆然。試問選民投票之先,有幾許願意認真檢閱候選人的政綱?投票行為的研究顯示,巿民毫不認為自己投下的一票對結果會有重大影響。既於大局無損,又何須認真?


政治正當性取決於人數?

「teledemocracy」之所以值得提倡,無非在能夠擴大群眾的參與,提高民主參與的廣度。由網投的流行到「teledemocracy」的主張,可見我們對「數量」極其看重,只要蒐集一定數量的表態,就獲取民意,就有政治能量。我們對民主的理解,從來沒有超越「少數服從多數」的框框。深想一層,人數僅是一個數量,為何人數多,政治上就可取?政治的正當性是否就取決於人數多少?1萬人的輕率不會變成認真,1萬人的偏見到底還是偏見。量多為何一定壓到量少?量多的道德意義為何?


多數決制是一種表決方法,擲毫也是一種表決方法。遇見兩難不知如何抉擇,多數決制是有效的解難方法。如果涉事的全體同意,又甘心承擔後果,擲毫也能有效解決兩難。純就方法學而言,兩方法同樣有效。果如是,多數決制有何可取之處?民主多數決制的優點在「參與」。民主理論中有一說特別強調參與,稱之「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所謂「參與」,除表態外,包括讓參與者說明、辯論、商討、審議不同意見,然後投票,以多數人意願作決,過程由質而量。只有投票而缺了審議,只剩下量的部分,情况可能比擲毫更糟。遇上兩難,擲毫有一半機會找到對的答案;以投票作決的話,而大多數人心存偏見又態度馬虎,連一半答對的機會都沒有。


港式民主 只有投票和表態

學者早有說明,投票不過是審議的最後一步,充分的民主參與牽涉到投票行為之前的許多活動(註)。參與式民主不止是投票,期望將普羅巿民盡量帶到投票前的審議活動之中。今日港式的民主參與,什麼都缺,就只有投票和表態。


政客只求將極其多的人捲入政治,只求選民在選舉中投下一票,事無大小一律要求表態,一天到晚叫喊公投,只求民主的廣度而忽視參與的深度,以量代質。香港的政治,尚在這種水平。


註: Carl Cohen, Democracy. Athens: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7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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