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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窩輪天王」的吳鎮濤,早年向窩輪交易員提供回佣,獲取買賣優惠價,又自設「基地」聘請職員,互相交叉買賣「搓輪」(以相若價錢互相買賣,以賺取佣金)。他於2000年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罪成,判監3年半。雖他其後上訴得直,但案件重審卻被改判入獄4年半。吳去年再次申請上訴,法官昨頒下判辭,駁回其定罪上訴許可申請,但批准他就判刑提出上訴。
吳鎮濤原被控4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於首次審訊時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入獄,當中原審法官就4項串謀詐騙罪判處吳入獄3年半。
定罪上訴許可駁回
2013年吳就4項串謀詐騙罪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後,吳被改判監4年半,較原審判刑長一年。吳去年再次提出上訴,指若非基於特殊原因,重審的刑期不應高於原審,昨獲上訴庭法官接納,向他批出判刑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65/15】
吳鎮濤原被控4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於首次審訊時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入獄,當中原審法官就4項串謀詐騙罪判處吳入獄3年半。
定罪上訴許可駁回
2013年吳就4項串謀詐騙罪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後,吳被改判監4年半,較原審判刑長一年。吳去年再次提出上訴,指若非基於特殊原因,重審的刑期不應高於原審,昨獲上訴庭法官接納,向他批出判刑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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