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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處理污水 堆填區承辦商罰款 環署抽驗望后石污水 未見超標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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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16日 06:35
2016年04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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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本港7個堆填區進行復修及保養工程的昇達廢料有限公司,在處理望后石堆填區產生的沼氣時,一度未能完全達到合約中對堆填氣體燃燒溫度的最低要求即1000℃,環保署證實承辦商違規,會按合約罰款,另會調查會否違反相關法例,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但該署強調氣體燃燒溫度稍低並不會影響污水廠操作,抽驗水辦亦未有發現違反排放標準。


環保署長已要求調查團隊再次深入調查,並在2個月內提交初步報告,如發現任何違法行為,署方必定依法辦事。


昇達員工揭發 稱事後被炒

屯門區議員工黨譚駿賢接獲昇達前員工投訴,今日會召開記者會,指有關員工向環保署投訴後遭解僱,懷疑遭秋後算帳。


譚駿賢指即使堆填區排放污水未有超標,事件反映環保署監管承辦商可能存在兩大漏洞,擔心其他堆填區亦有類似問題﹕根據昇達前員工提供資料,環保署定期為各修復堆填區抽驗污水樣本,但樣本由承辦商提供,質疑為何並非由環保署人員進行;另外譚駿賢引述昇達前員工曾向駐堆填區環保署人員投訴,但獲回覆抽查水辦結果顯示無超標,沒採取行動,質疑當中有人敷衍了事,要求環保署回應。


《蘋果日報》昨報道表示接獲望后石堆填區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前員工報料,指望后石堆填區處理污水溫度只有850℃,低於標準1000℃,影響污水處理過程中除氮效果(污水處理程序見圖),而《蘋果》曾抽驗污水樣本化驗,結果顯示總氮量超標五成。


環署:處理溫度稍低無礙廠方操作

但環保署指堆填區污水處理設施在100℃以下已可達致分解氨氮效果,令污水中的總氮量達標,換言之堆填氣體燃燒設施的溫度就算稍低,亦不影響污水處理設施操作。


環署又指今年1月收到投訴後,多次抽驗污水樣本,結果未有超標,又檢視堆填區附近海水監測站的水質數據,發現無機氮及非離子氨氮濃度未見異常。不過,環署證實,承辦商於短暫時間一度未能完全達到合約中對堆填氣體燃燒溫度的最低要求即1000℃,會向承辦商罰款,另調查會否違反其他法例。


望后石堆填區佔地65公頃,1983年啟用,1996年關閉,其間接收1300萬公噸廢物。昇達網頁顯示,除了望后石堆填區,該公司亦負責小冷水、牛潭尾、馬草壟、醉酒灣堆填區,及目前仍運作的打鼓嶺及將軍澳堆填區復修及保養。本報昨向環保署查詢,昇達為其他堆填區進行保養及維修工程,至今是否曾違規排放污水,環署未提供資料。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指出,望后石堆填區屬舊式堆填區,建造時底部未有鋪設防滲漏層,堆填垃圾後,需重新加設豎井,收集高濃度的污水,以防污染地下水,以及收集沼氣,免氣體積聚爆炸,故處理過程絕不能馬虎,認為環保署應檢討監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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