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繼提前檢討港鐵車費可加可減機制之後,又將檢討專營巴士票價釐定機制。有團體和立法會議員以近年燃油價格顯著下跌,但是未在巴士票價反映出來,建議巴士票價引入油價因素,使票價相應下調,云云。這個建議是否可以減輕巴士乘客的車費負擔,以目前一些建議說法,甚或較認真地提出的新計算方程式,都未有足夠資料證明巴士票價引入燃油價格變動因素,對市民必然有利。此事不能一頭熱地莽撞前衝,必須反覆仔細計算衡量,以防最終引狼入室,出現好心做壞事害苦市民的結果。
以往不計油價變動
事出有因不宜莽撞
目前,巴士票價的可加可減方程式,有關燃油因素包含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內;就通脹權數而言,燃油只佔約4%至5%,是事實。然而,燃油開支佔巴士營運成本約20%,以燃料價格由2014年初至今累積跌幅約六成,由於油價變動並非專項因素,因此巴士票價未反映燃油成本跌幅,也是事實。不過,是否應該改弦易轍,釐定巴士票價引入燃油因素,有更廣闊角度值得注意。
國際原油價格近年大跌,這是長期以來油價變動的其中一個節點;若拉長從20年以至30年檢視,今次下跌較罕有,油價處於上升軌迹的日子,仍然是總體趨勢。油價跌至目前的水平,一般認為已經見底,即使再下跌,空間也十分有限。即是說,往後油價回升的可能更高,現在引入油價因素,尚未實施,「燃油世界」可能已經不一樣。目前的情况是油價跌定,日後上升機率較下跌高,此際巴士票價引入油價因素,會否出現引狼入室效果,此其一。
公共交通服務的燃油成本所佔比例約兩成,政府在考慮和批准調整票價時,肯定顧及燃料因素,未作專項因素計算,主要為避免票價隨油價升跌而大幅波動;證諸過去20多年,油價升跌幅度可以暴升暴跌來形容,政府的政策考量顯得合理,此其二。值得注意的是,過去油價持續上升之時,巴士、渡輪、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都想方設法將票價或收費與油價掛鈎;例如的士曾經多次提出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費,甚至願意以此換取不增加車資,反映公共交通工具對票價收費與燃油直接聯繫,渴求殷切,此其三。
事實上,中電、港燈和航空公司營運與燃油價格掛鈎,所獲好處有目共睹。航空公司向乘客收取的燃油費,在油價下跌時,對其盈利的幫助甚為可觀;兩家電力公司收取燃油費,巨額超收,然後用以調節電費單操作,已經成為公然搜刮的招數。近期,新渡輪及港九小輪考慮給乘客提供有時限的單程票九折優惠,就是因為油價下跌,盈利較估算高,基於它們接受了政府資助,因此需要回饋乘客。可以說,以往政府拒絕公共交通工具的燃油費等訴求,大概知道這是一條財路,一旦開啟給公共交通工具,就等於進一步保證利潤,對市民絕無好處。
分段收費重組得益
應花更多時間爭取
還有一個事實:政府與兩電每年「糾纏」的燃油費,兩電巨額超收的例子,比比皆是。這說明政府計算燃油費因素時,往往「不敵」兩電;什麼原因?無從深究。總之,政府處理燃油費的往績,吃虧的似乎都是市民、乘客和消費者。巴士票價若引入燃油因素,期望政府突然「醒起來」,確切保障市民的利益,而提出有關建議的人,更加要想清楚。
燃油因素須仔細研究,再三深思。關於專營巴士票價,還有不少空間可爭取,減輕市民交通開支,例如目前大多數隧巴線過海後車費高於非隧巴線,就有要求巴士公司減價的空間。去年3月,工聯會曾比較全港80條過海隧巴線分段收費與非隧巴的票價差異,發現七成隧巴的分段收費,較路線相近的非隧巴線貴1角至6.8元不等,其餘三成路線則以隧巴收費較低,便宜1角至9.8元不等。巴士公司一貫以加劇塞車等理由,拒絕降低隧巴過海後分段收費,運輸署也傾向同意這個說法;事實上有隧巴的分段收費較非隧巴低,這樣的理由顯然並不成立。另外,關於巴士路線重組,當日九巴曾經公開承諾重組後的得益會回饋乘客;有關情况進展如何,值得跟進。分段收費、重組路線回饋乘客,目標明確,較易量化,在這些方面花更多時間緊迫巴士公司,效益會更顯著和實質,起碼不會陷於數字迷霧中的禍福難料。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