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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十年》獲獎是既有程序的結果,早已塵埃落定,我絕對尊重。說這是最有勇氣的頒獎決定,也恰到好處。只是它不是我心中的最佳電影,僅此而已 。
但在金像獎決定之外,由《十年》引發何謂好電影的討論,及電影與政治社會的關係,我認為尚有許多值得思考的空間。
我想從我心目中今年的最佳電影《踏血尋梅》談起。這齣電影之好,不止在各方面都表現出色(正如它橫掃金像獎7個獎項),而且,作為一宗從社會新聞改編而成的電影,它拒絕重複一遍社會輿論的陳腔濫調,如對援交少女誤入歧途的貶抑審判,或對冷血兇手的恐懼厭惡,等等。
為什麼拒絕重複?因為假若我們無法去除那些社會輿論中遮蔽視線的條條框框,那觀眾便可能永遠無法聽得見這個城市曾經發出過的孤獨之聲。因而這電影有了郭富城飾演的警察一角,他代表着一種徹底不同的目光,不被輿論道德和情緒所俘虜,時刻關心着案件中的人性,以至戲中所謂「查案不是為了落charge」的原則,幾乎是位不可能的警察。
年輕人無力憂鬱 不也是時代寫照?
由此出發,我認為好的電影總能維持一段反思的距離,並嘗試鬆動原本的視角,或打破心理的隔閡。因而在《踏血尋梅》中,援交少女(春夏飾演的王佳梅)不再是公眾獵奇審判的對象,甚至連兇手也給改頭換面成彷彿只是襯托,像一個跟王佳梅同樣孤獨的人。當然,這只是改編,很多不符合實情。但恰恰是這一改編,帶來了感知的轉換,從而使觀眾得以審視原本在報紙上看不見或忽略了的東西,也就是王佳梅(故事主人翁)的身世、無力、孤獨和憂鬱,及其代表的種種。
不無巧合,年輕人的無力和憂鬱,難道不也是我們時代的鮮明寫照嗎?雖然導演未必有此意圖,但深沉的憂鬱和毀滅的救贖卻彷彿呼應着這個時代。
固然,這是一部商業作品,也有它的限制,而導演亦曾坦白說過,後悔為了商業原因作某些妥協。但即便如此,作品仍是瑕不掩瑜。甚至我想,這根本是一部危險的電影,因它骨子裏其實正在冒犯社會上圍繞此案的原有道德感知。而對於我來說,這種冒犯才構成了電影的勇氣,因它通過改寫原來的事件和重構當中的符號秩序,使更深刻地思考或感知,成為可能。像是原本這是一宗援交交易中的殘酷命案,在銀幕上被改編成難得糊塗的死亡解脫。我認為這是通過改寫加害和被害的原來關係,進而超越純粹同情受害人,或憎惡冷血殺手的角度,來思考和傾聽佳梅所代表的孤獨聲音。這正是改編的意義所在。畢竟,對案件的審判早已作出,兇手冷血也絕對真確,但這不等於電影要再進行另一場審判。何况,這電影也不是紀錄片。而電影的改編也除去了受害者欠債援交、後父跟原來家庭極之不和等真實。說到底,電影是要通過改寫案件,來重述另一個人性的故事。
有別於《五個小孩的校長》和《十年》,《踏血尋梅》並非那種賺人熱淚型電影,也沒有處處強調真誠和覺醒,不管是「自己教育自己救」,抑或「為時未晚」的呼喚。我明白這類覺醒電影,在某些時候或有其重要價值,但由於此類電影往往訴諸直接樸素的情感和簡單的感動,因而通常未能提供更複雜的目光,並容許更深入思索的可能。
只是在這個情感及聲音都愈益激烈的全面政治化時代,當我走進電影院(而非街頭集會),我期待碰見的是不一樣的想像世界(更細膩或更批判),因為唯其如此,反思才有可能,而這原本是電影賦予我們的自由。也恰恰如此,我們才能在這個重複單調的政治現實當中,看到創造和轉化的可能性。
但在金像獎決定之外,由《十年》引發何謂好電影的討論,及電影與政治社會的關係,我認為尚有許多值得思考的空間。
我想從我心目中今年的最佳電影《踏血尋梅》談起。這齣電影之好,不止在各方面都表現出色(正如它橫掃金像獎7個獎項),而且,作為一宗從社會新聞改編而成的電影,它拒絕重複一遍社會輿論的陳腔濫調,如對援交少女誤入歧途的貶抑審判,或對冷血兇手的恐懼厭惡,等等。
為什麼拒絕重複?因為假若我們無法去除那些社會輿論中遮蔽視線的條條框框,那觀眾便可能永遠無法聽得見這個城市曾經發出過的孤獨之聲。因而這電影有了郭富城飾演的警察一角,他代表着一種徹底不同的目光,不被輿論道德和情緒所俘虜,時刻關心着案件中的人性,以至戲中所謂「查案不是為了落charge」的原則,幾乎是位不可能的警察。
年輕人無力憂鬱 不也是時代寫照?
由此出發,我認為好的電影總能維持一段反思的距離,並嘗試鬆動原本的視角,或打破心理的隔閡。因而在《踏血尋梅》中,援交少女(春夏飾演的王佳梅)不再是公眾獵奇審判的對象,甚至連兇手也給改頭換面成彷彿只是襯托,像一個跟王佳梅同樣孤獨的人。當然,這只是改編,很多不符合實情。但恰恰是這一改編,帶來了感知的轉換,從而使觀眾得以審視原本在報紙上看不見或忽略了的東西,也就是王佳梅(故事主人翁)的身世、無力、孤獨和憂鬱,及其代表的種種。
不無巧合,年輕人的無力和憂鬱,難道不也是我們時代的鮮明寫照嗎?雖然導演未必有此意圖,但深沉的憂鬱和毀滅的救贖卻彷彿呼應着這個時代。
固然,這是一部商業作品,也有它的限制,而導演亦曾坦白說過,後悔為了商業原因作某些妥協。但即便如此,作品仍是瑕不掩瑜。甚至我想,這根本是一部危險的電影,因它骨子裏其實正在冒犯社會上圍繞此案的原有道德感知。而對於我來說,這種冒犯才構成了電影的勇氣,因它通過改寫原來的事件和重構當中的符號秩序,使更深刻地思考或感知,成為可能。像是原本這是一宗援交交易中的殘酷命案,在銀幕上被改編成難得糊塗的死亡解脫。我認為這是通過改寫加害和被害的原來關係,進而超越純粹同情受害人,或憎惡冷血殺手的角度,來思考和傾聽佳梅所代表的孤獨聲音。這正是改編的意義所在。畢竟,對案件的審判早已作出,兇手冷血也絕對真確,但這不等於電影要再進行另一場審判。何况,這電影也不是紀錄片。而電影的改編也除去了受害者欠債援交、後父跟原來家庭極之不和等真實。說到底,電影是要通過改寫案件,來重述另一個人性的故事。
有別於《五個小孩的校長》和《十年》,《踏血尋梅》並非那種賺人熱淚型電影,也沒有處處強調真誠和覺醒,不管是「自己教育自己救」,抑或「為時未晚」的呼喚。我明白這類覺醒電影,在某些時候或有其重要價值,但由於此類電影往往訴諸直接樸素的情感和簡單的感動,因而通常未能提供更複雜的目光,並容許更深入思索的可能。
只是在這個情感及聲音都愈益激烈的全面政治化時代,當我走進電影院(而非街頭集會),我期待碰見的是不一樣的想像世界(更細膩或更批判),因為唯其如此,反思才有可能,而這原本是電影賦予我們的自由。也恰恰如此,我們才能在這個重複單調的政治現實當中,看到創造和轉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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