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出席外國記者俱樂部(FCC)的活動,答覆提問時,他以「非常不幸的事(very unfortunate incident)」來形容李波事件。記憶中,這是內地體制官方人士首次對李波事件定性,雖然「事屬不幸」不能解讀為承認錯誤,但是銅鑼灣書店事件歷程諸多不合情理之處,官方以「不幸」來形容,起碼顯示當局不再扭橫折曲,轉向實事求是體待,這種取態使港人的感受好過一點。期望此事起到標竿作用,成為日後處理同類事件的參照。
王振民說事件不幸
官方不再扭橫折曲
包括李波失蹤在內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內地涉港事務官員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全國人大的喬曉陽、李飛等,在北京「兩會」期間答覆記者提問時,最多只說到按「一國兩制」安排和《基本法》規定,內地人員不能在港執法,與特首梁振英首次公開評論此事時,表示跨境執法不能接受,如出一轍,不過,他們都未觸及事件性質。
王振民「事屬不幸」的表述,雖然不能解讀為明示或暗示事件涉及跨境執法,事實上,他答問時表明「不知道所有事實」,但是接着的「非常不幸的事無人想見到,亦無人想這類事件再發生,高興看到李波已回港及重回正常生活」等說法,實際上傳遞着事件到此為止,希望以後不再發生的信息,有繞圈曲筆批評做法不正常、不合理之意。
銅鑼灣書店事件涉及港人最珍視的基本權利,特別是李波突然失蹤,毋須回鄉證而置身內地,會否有內地人員來港跨境執法,變相「綁架」李波到內地,港人對此深切關注、深表憂慮,情况觸動了港人最敏感的神經──基本權利自由是否不保了?事態也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觀察着「一國兩制」、《基本法》是否仍然在香港體現和落實。
李波等人突然失蹤,已經使港人忐忑不安,其後他的親筆信、與桂民海相繼在電視鏡頭前的表白等,更使人不寒而慄,因為明明是乖離常理的事,他們被操控的斧鑿痕迹甚為明顯,有人(或當局)把李波等人塑造成為「帶罪在身」、「咎由自取」的人,要港人接受他們的處境正常而且合理,製造施諸李波等人的做法無可挑剔的氛圍。不過,這種刻意操作根本缺乏說服力,做得愈多,港人愈害怕,因為內地發生的一些人突然被帶走,家屬查詢無門,然後被帶走者被控罪名等情况,在本港一幕一幕上演了。港人最害怕的事就在身邊發生,懷疑「一國兩制」是否仍然發揮盾的保護作用。這是回歸第19年以來,港人首次感受到基本權利遭到侵蝕。
銅鑼灣書店事件勾起港人對香港前途最深層的擔憂,這些心結,本來塵封了30多年,現在因為李波等人的遭遇而撩起。事件之中除了桂民海之外,李波等人相繼露面,表面上事件好像解決了,不過,事件涉及的政治整肅實質,反映「一國兩制」已經起了變化。李波回港之後,表明不會繼續經營書店,還呼籲仍在做的人不要再做了,因此,有理由相信他們的遭遇與出版和經營「內地禁書」有關,而且桂民海前景未明,情况與回歸以來港人認知的出版自由,起了變化,即使李波等人安好,「一國兩制」有沒有打折扣,港人自有一把秤來衡量。
處理跨境事務
中央重申原則
無論如何,王振民以事屬不幸形容李波事件,仍應解讀為積極信息,因為造成「不幸」的主體,理應不是李波等人,而是使他們突然失蹤的相關人等。另外,王振民說無人想這類事件再發生,並重申根據《基本法》,只有香港特區政府執法機構才可以在港執法,中央政府會按照「一國兩制」、《基本法》和法治原則,處理跨境事務,王振民這些說法,有經過檢討然後重申政策,規範內地執法機構行使權力的况味。
回顧事件鬧大之後,內地《環球時報》曾經撰文為「強力部門」在港執法護航,公然漠視「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一時間使港人側目;王振民重申中央處理跨境事務的依據和原則,無異於否定了這個說法,一定程度上應可釋除港人疑慮。從這個角度看來,銅鑼灣事件雖然觸及港人信心紅線,出版禁書不再是理所當然的自由,但是事件促使港府、港人與中央驚覺若一些人或部門越軌,「一國兩制」其實很脆弱,《基本法》會形同具文;因此,期望事件起到標竿作用,對往後處理同類事宜成為好先例和好經驗,確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在這方面不變形、不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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