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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行李事件 並無違反程序長青網文章

201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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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4月08日 12:00
2016年04月0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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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就行政長官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手提行李一事,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相信以往也出現類似情況,並非「特事特辦」。機管局發聲明也指事件沒有違反機場保安程序。

 

黎棟國說,在處理遺失行李時,若符合以下三項要求,包括確認物主、行李通過正常安全檢查,和不會引致飛行風險,航空公司人員便可作適當處理,交回物主。

 

他補充,旅客在機場櫃位辦理登機手續和託運行李時,也是在航空公司人員確認行李物主後,才進行安檢程序。

 

黎棟國重申,就機場安檢而言,最重要的是確保任何進入機場禁區範圍的行李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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