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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香港有人公開宣稱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政黨,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和港澳辦新聞發言人都發表談話。對於中央發出的信息,香港社會作出不少解讀,但感覺還不全面。至於外界有關中央對「港獨」只會「動口不動手」的說法,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實際情况並非咁簡單。這個說法容易讓人輕視「港獨」對香港造成的損害。
中央對「港獨」發出五大信息
據筆者從有關方面了解的最新情况,中央對香港有人成立「港獨黨」,至少發出了5方面的信息:一是成立「港獨」組織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範疇,已經違反「一國兩制」方針,觸及「一國兩制」的底線;二是中央堅決反對任何「港獨」言行,這裏講的不止是成立「港獨黨」的行動,還包括鼓吹「港獨」的言論;三是成立「港獨」組織違法違憲,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四是不會因為「港獨」的主觀意圖不可能得逞、不可能成事就姑息;五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港獨」組織。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指出,組建「港獨黨」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已經觸及「一國兩制」的底線。他強調,在這些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而絕不能夠養癰為患。張曉明的這個講法,分量很重。中央處理香港事務,堅持底線思維。「一國兩制」有很大的包容性,但不可超越底線。「一國兩制」是香港特區的「生命線」。在「一國兩制」方針中,「一國」是前提,是不可踰越的紅線。在香港特區,如果不能守住「維護國家統一」這條紅線,「一國兩制」將會受到毁滅性的衝擊。「港獨」組織以分裂國家為宗旨,違反「一國」原則,牴觸「一國兩制」的紅線。這當然是中央不能容許的。
「港獨黨」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
有些有法律背景的泛民人士堅持為「港獨黨」辯護,質問中央和特區政府:「組織『港獨黨』究竟違反哪條香港法例?」其實,這些人就是張德江委員長所說的「揣着明白裝糊塗」。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組織「港獨黨」,企圖分裂國家,將香港特區變成所謂「獨立國家」,既違反了憲法第31條,也違反了基本法序言中有關「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和「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要求,還違反了基本法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規定,更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該條文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
從香港本地的法律規定來看,根據《香港回歸條例》第5條和第6條、《釋義及通則條例》第2A(3)條及附表8、《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和第10條,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人企圖或準備做出煽動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激起對其離叛等,即屬犯罪。
可見,組織「港獨黨」違法違憲,是明擺着的事實。對此,某些泛民的法律界人士心知肚明,只是為了支持「港獨」而表面上裝糊塗。
中央不可能只是「動口不動手」咁簡單
香港社會流行一種說法,認為中央對「港獨」只會「動口不動手」。這種看法確有一定的道理,中央不會直接出手處理「港獨黨」的事,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明確表示相信香港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但這不等於說,中央對於香港有人搞「港獨」只是說說而已。
記得2014年2月,中央突然通知原定當年9月10日至12日在香港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議移師北京。香港政壇都認為,這與當時「佔中」陰霾籠罩香港有關,中央絕不願冒上APEC會議受到衝擊、京港政府皆蒙羞的風險。對於香港來說,舉辦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不僅可以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而且會帶來不小的旅遊收益。香港失去這個機會當然是一大損失。
如果香港不能有效遏止「港獨」,中央的惠港政策會否受到影響,實在很難說。例如,香港的旅遊消費正在下滑,希望國家多開放自由行城市;還有,香港有條件爭取於本地設立亞投行分行等等。然而,如果「港獨」氾濫衝擊香港社會穩定,中央會否進一步開放自由行?會否將亞投行分行設在深圳前海?由此可以看到,中央對「港獨」不可能只是「動口不動手」咁簡單,港人對「港獨」危害不可小視。
搞「港獨」的人根本就是無知。無論歷朝歷代,就算是回歸前的港英時代,香港都屬於中國。全體香港人、13億身在內地的中國人以及全球華人都不會同意讓香港分離出國家。這些人不是「政治白癡」,就是受「反華」、「反共」外國勢力操縱,配合西方國家要搞亂香港,從而遏制中國發展,理應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中央對「港獨」發出五大信息
據筆者從有關方面了解的最新情况,中央對香港有人成立「港獨黨」,至少發出了5方面的信息:一是成立「港獨」組織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範疇,已經違反「一國兩制」方針,觸及「一國兩制」的底線;二是中央堅決反對任何「港獨」言行,這裏講的不止是成立「港獨黨」的行動,還包括鼓吹「港獨」的言論;三是成立「港獨」組織違法違憲,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四是不會因為「港獨」的主觀意圖不可能得逞、不可能成事就姑息;五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港獨」組織。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指出,組建「港獨黨」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已經觸及「一國兩制」的底線。他強調,在這些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而絕不能夠養癰為患。張曉明的這個講法,分量很重。中央處理香港事務,堅持底線思維。「一國兩制」有很大的包容性,但不可超越底線。「一國兩制」是香港特區的「生命線」。在「一國兩制」方針中,「一國」是前提,是不可踰越的紅線。在香港特區,如果不能守住「維護國家統一」這條紅線,「一國兩制」將會受到毁滅性的衝擊。「港獨」組織以分裂國家為宗旨,違反「一國」原則,牴觸「一國兩制」的紅線。這當然是中央不能容許的。
「港獨黨」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
有些有法律背景的泛民人士堅持為「港獨黨」辯護,質問中央和特區政府:「組織『港獨黨』究竟違反哪條香港法例?」其實,這些人就是張德江委員長所說的「揣着明白裝糊塗」。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組織「港獨黨」,企圖分裂國家,將香港特區變成所謂「獨立國家」,既違反了憲法第31條,也違反了基本法序言中有關「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和「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要求,還違反了基本法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規定,更直接牴觸基本法第23條。該條文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
從香港本地的法律規定來看,根據《香港回歸條例》第5條和第6條、《釋義及通則條例》第2A(3)條及附表8、《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和第10條,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人企圖或準備做出煽動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激起對其離叛等,即屬犯罪。
可見,組織「港獨黨」違法違憲,是明擺着的事實。對此,某些泛民的法律界人士心知肚明,只是為了支持「港獨」而表面上裝糊塗。
中央不可能只是「動口不動手」咁簡單
香港社會流行一種說法,認為中央對「港獨」只會「動口不動手」。這種看法確有一定的道理,中央不會直接出手處理「港獨黨」的事,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明確表示相信香港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處理。但這不等於說,中央對於香港有人搞「港獨」只是說說而已。
記得2014年2月,中央突然通知原定當年9月10日至12日在香港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財長會議移師北京。香港政壇都認為,這與當時「佔中」陰霾籠罩香港有關,中央絕不願冒上APEC會議受到衝擊、京港政府皆蒙羞的風險。對於香港來說,舉辦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不僅可以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而且會帶來不小的旅遊收益。香港失去這個機會當然是一大損失。
如果香港不能有效遏止「港獨」,中央的惠港政策會否受到影響,實在很難說。例如,香港的旅遊消費正在下滑,希望國家多開放自由行城市;還有,香港有條件爭取於本地設立亞投行分行等等。然而,如果「港獨」氾濫衝擊香港社會穩定,中央會否進一步開放自由行?會否將亞投行分行設在深圳前海?由此可以看到,中央對「港獨」不可能只是「動口不動手」咁簡單,港人對「港獨」危害不可小視。
搞「港獨」的人根本就是無知。無論歷朝歷代,就算是回歸前的港英時代,香港都屬於中國。全體香港人、13億身在內地的中國人以及全球華人都不會同意讓香港分離出國家。這些人不是「政治白癡」,就是受「反華」、「反共」外國勢力操縱,配合西方國家要搞亂香港,從而遏制中國發展,理應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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