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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就昨日有10名涉及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的被告獲撤銷控罪,律政司發言人解釋,在法律上,警方決定應否拘捕,與律政司最終決定應否提出或繼續檢控採用不同標準。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懷疑,警務人員便有權拘捕涉案者;律政司則有責任持續考慮整體證據是否支持繼續檢控,若整體證據(包括新證據)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便會決定不繼續檢控。
發言人表示,就昨日獲撤控的10人,主要是在警方完成進一步調查後,律政司小心和全面考慮了調查結果、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律政司認為根據進一步調查後所獲得的所有相關證據,並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遂撤銷對相關被告人的控罪。
律政司認為,雖然有證據顯示該10宗案件的被告人在相關時間,曾於發生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的地方附近出現,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牽涉當中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活動或行為,故律政司認為就該10人被控的控罪,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
警有合理懷疑可拘捕
律政司解釋,法律上,警方決定拘捕,與律政司最終決定應否提出或繼續檢控是採用不同標準。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懷疑,警員有權拘捕涉案者。換言之,警務人員不須考慮律政司在決定是否應作出或繼續檢控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即證據是否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及公眾利益。
律政司又指對於警方已提出檢控的案件,律政司從警方獲進一步資料後,有責任持續考慮整體證據是否支持繼續檢控。若整體證據(包括新證據)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會決定不繼續檢控。就今日提堂的另外33名被告,律政司會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絡,考慮如何最合適和公平地處理相關案件。
發言人表示,就昨日獲撤控的10人,主要是在警方完成進一步調查後,律政司小心和全面考慮了調查結果、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律政司認為根據進一步調查後所獲得的所有相關證據,並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遂撤銷對相關被告人的控罪。
律政司認為,雖然有證據顯示該10宗案件的被告人在相關時間,曾於發生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的地方附近出現,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牽涉當中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活動或行為,故律政司認為就該10人被控的控罪,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
警有合理懷疑可拘捕
律政司解釋,法律上,警方決定拘捕,與律政司最終決定應否提出或繼續檢控是採用不同標準。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懷疑,警員有權拘捕涉案者。換言之,警務人員不須考慮律政司在決定是否應作出或繼續檢控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即證據是否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及公眾利益。
律政司又指對於警方已提出檢控的案件,律政司從警方獲進一步資料後,有責任持續考慮整體證據是否支持繼續檢控。若整體證據(包括新證據)不再足以支持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會決定不繼續檢控。就今日提堂的另外33名被告,律政司會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絡,考慮如何最合適和公平地處理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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