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5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音樂事務處轄下17個樂團和兩個合唱團招收團員,訓練期9月起至明年5月。 年齡不超過25歲、並有一定音樂資歷的青年,可申請接受不同程度的中樂、西樂和合唱訓練,4月30日截止報名。 團員除每周一次的排練外,可參與不同文化活動和表演,與訪港的內地和海外青年樂手交流演出。 訓練費用全免,團員需自備樂器(大型樂器除外)、團服和所需樂譜。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