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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職司機的男子前年與失婚女同學重遇,兩人成為朋友,男司機與女同學及其兩女友人於同年7月唱K消遣後,涉把醉酒的女同學送回住所後將對方強姦。男司機早前否認強姦罪受審,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5小時後,以5比2裁定其強姦罪成,法官押後至今早聽取求情及判刑。
被告郭熾東(30歲)被裁定於前年7月14日強姦女子X。女事主早前曾供稱,她與郭是舊同學,案發當日凌晨,她及兩女友人與郭唱K消遣,席間她飲醉,對回家過程及之後發生的事情記憶非常模糊。她稱,同日早上睡醒後驚覺下身赤祼及疼痛,懷疑遭被告性侵,遂WhatsApp對方試探稱「我哋係朋友,點解要傷害我」,被告道歉並聲稱情不自禁。
【案件編號:HCCC107/2015】
被告郭熾東(30歲)被裁定於前年7月14日強姦女子X。女事主早前曾供稱,她與郭是舊同學,案發當日凌晨,她及兩女友人與郭唱K消遣,席間她飲醉,對回家過程及之後發生的事情記憶非常模糊。她稱,同日早上睡醒後驚覺下身赤祼及疼痛,懷疑遭被告性侵,遂WhatsApp對方試探稱「我哋係朋友,點解要傷害我」,被告道歉並聲稱情不自禁。
【案件編號:HCCC10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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