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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表現受詬病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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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26日 06:35
2016年03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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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Y)在1993年5月經聯合國決議設立,是二戰後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以來第一個為處理戰爭罪行而設立的國際法庭。卡拉季奇是ICTY迄今審判定罪的最知名者,而截至今年2月,161名被告中有80人罪名成立,13人轉交當事國法院,另18人罪名不成立,36人審訊中斷(如像米洛舍維奇般審訊期間猝死而被迫停止)。對比之下,聯合國後來建立的「國際刑事法院」(ICC)堪稱碌碌無為,令人再次質疑應如何循國際法處理戰爭罪行。


早在二戰後,國際社會便有聲音提出成立常設國際法庭追究戰爭罪行,但一切直至冷戰結束才見曙光,ICTY與1994年創立的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R)便是先行者。兩者皆屬於臨時法庭,真正的全球性常設法庭要直至ICC在2002年成立。ICC迄今只有兩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軍頭被定罪,許多打算指控的領袖甚至根本無法引渡,例子包括蘇丹總統巴希爾,表現備受詬病。與此同時,ICC目前處理的指控大多圍繞非洲國家,亦予非洲政客口實質疑有心針對。


不及ICTY獲主流國承認 礙查案

ICC與ICTY的差距,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政治。對比ICTY基本上得到所有主流國家承認,ICC未能得到美國、中國和俄羅斯3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加入和支持,變相令許多戰爭罪行的個案根本無法追究,例如曾有提案要求ICC調查敘利亞內戰的戰爭罪行問題,卻被中俄聯手在安理會否決。


專家:國際正義對平亂「重要但有限」

不過,倫敦大學學院國際法教授桑茲(Philippe Sands)指出,像ICTY這類臨時法庭本來就比ICC更易運作,而ICTY儘管交出一些針對個人的重要判決,卻未有為前南斯拉夫地區帶來平靜及和解,反映國際正義在處理長期政治分歧的作用「重要但有限」。不過他相信ICTY經驗仍然會對ICC未來發展有幫助,畢竟國際正義發展是「數世紀的大計」,不能一步登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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