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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山寺工程費糾紛 俊和曾被建議接觸李嘉誠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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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25日 06:35
2016年03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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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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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和主席李嘉誠捐款17億元興建大埔慈山寺,承建商俊和建築向合約承包商善慧有限公司索償2億元工程費,善慧反申索逾億元。案件昨續審,善慧一方向證人展示的電郵顯示,長江拒絕與俊和母公司副主席彭一邦洽談,建築師樓女高層建議俊和撰寫一封中文信給「李老先生」(old Mr. Li)、即李嘉誠。


稱工程延誤影響入藏大典

俊和一方昨傳召俊和建築副總裁李家粦作供。善慧盤問他時提及,2012年11月慈山寺工程竣工前舉行的入藏大典原定同年9月舉行,惟俊和工程延誤致大典延期,又指俊和未有妥善安裝防彈玻璃窗。李家粦解釋當時只有40日時間準備,已盡力行事。


俊和被質疑沒退出工程

俊和曾指出,善慧未有如期於2013年5月及6月向俊和繳付共兩期逾2700萬元工程費。李家粦供稱,善慧於同年6月底才表明因俊和工程中的瑕疵及賠償等,要扣減俊和工程費。善慧一方在庭上提及,有機制容許承建商在不能從僱主收到足夠工程費的情况下退出工程,詢問李家粦俊和不啟動機制的原因。李稱,長江在港是大品牌,當時俊和在港亦有很多其他客戶留意俊和舉動,加上需要長江承認不會付款,故未有啟動機制。善慧聞言即說,俊和不啟動機制是因為被告無拖欠費用,李不同意此說。


善慧陳辭指出,俊和母公司副主席彭一邦於2013年6月表示董事局不願再注資,故雙方高層隨後在長江中心開會。根據會議紀錄,俊和就與長江合作的其他工程一併申索3.9億元,並要求即時支付1.82億元。會議紀錄顯示,就慈山寺工程而言,俊和索取4000萬元額外工程費;善慧在會上曾提議俊和退出慈山寺工程,俊和不同意。聆訊下周二續。


【案件編號:HCCT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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