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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剛:含冤的新聞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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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24日 06:35
2016年03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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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冤」字無法翻譯成英文。教翻譯時我對學生說:漢字6萬餘,「冤」字最沉重。5000年中華文明製造了無數冤案,昔日如是,今亦如是。一個「冤」字,承載着中華歷史獨有的沉重,故此無法翻譯。在今天的香港,能稱得上為「冤案」的相對較少;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所散發的陽光,不斷照射着權力的運行。


權力須受制衡 古今中外皆然

權力是必須受制衡的,古今中外皆然。抗戰期間,美國新聞記者前往延安訪問,看見延安革命群眾高尚無私的情操,深受感動。回到南京後,他們對宋美齡感慨地陳述共產黨人的積極向上、健康廉潔。宋美齡沉默一會後說:「那只不過是因為他們還沒有嘗到真正權力的滋味。」那是一針見血的觀察。中國共產黨執政66年,以歷史角度來說是相當年輕的政權,應該屬於建國早起的勵精圖治。共產黨從當年不拿人民一針一線、贏盡天下民心,到今天嚴重貪腐濫權,是權力缺乏制衡的必然後果。


我們國家與西方民主制度對當權者的制衡,分別頗大。西方民主制度領導人由民主選舉產生,行使政府權力。立法權則歸立法機關,並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制衡行政機關。反對黨對執政黨不停監察,而成熟的公民社會則倡議不同界別利益,形成多元聲音,約制社會的不公義。雖然有這麼多制度上的制衡,但西方民主制度仍然要依靠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所形成第四權,對政府和資本主義的各種不公義進行全民監督。我們國家在建設中國特色的民主制度上還在探索,立法機關權力不彰,依法施政還需努力,不存在反對黨的監察,公民社會有待成形。在此情况下,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促進社會公平公義而又不損國家剛剛踏入小康社會所需的繁榮安定。


人民理應是獲憲法保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是《中國憲法》第35條對中國公民作出的保障。


但是這只是簡單原則性的規定。國內實行成文法的法律制度,有別於英聯邦的判例法,故此需要通過詳盡的法律條文,以落實憲法有關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原則性規定。一套清晰、具操作性的新聞法可以更明確地界定什麼新聞可以報道、哪類消息屬於禁區,進而避免使國內新聞記者無所適從,要以「擦邊球」來測試規管的尺度。


國內新聞自由 一年之間愈收愈緊

國內的新聞自由在去年3月到今年3月的一年之間,靜悄悄而旁若無人的愈收愈緊。去年3月北京兩會期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署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柳斌傑表示:全國人大正研究為新聞傳播立法。該項消息當時引起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熱切關注,畢竟國內新聞同僚為了新聞法已經爭取了30多年。過去一年所取得的進展如何?據《明報》兩周前(3月11日)報道:今年兩會期間,在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記者會上,美國《僑報》記者鍾穎提問為何中國新聞法立法提出多年都沒有結果,又提及今年初甘肅記者被捕事件,新聞發布會主持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副局長鍾雪泉當其問題不存在,反而問道:「西方主流媒體有問題嗎?如果沒有的話,今天的記者會就到此結束。」


國家在過去一年收緊新聞自由的尺度,是關心國家發展人士得出的共同觀察,亦是眾多批評者對國家的共同譴責。新聞自由議題最新炒熱的,是「任志強事件」。任志強是國內商界知名的紅二代,一向以大膽敢言見稱。他不同意習近平強調的「黨和政府主辦的媒體是黨和政府的宣傳陣地,必須姓黨」,並在微博上公開發表意見,質疑習近平的提法。結果引起官媒嚴厲聲討,上綱上線地炮轟他的「反動言論」鼓吹「黨民對立」。但是亦有黨內外人士為他鳴冤叫屈。事件釀成輿論和思想界巨大爭議。據《亞洲週刊》(3月20日)報道,事件最終由習近平拍板叫停,任志強才得以沒被「處置」。國家主席變了包青天。


新聞自由不損維穩 且強化政制自我完善

這是典型的人治。任志強作為當權者一分子,况且如此;文革時國家主席劉少奇况且可以冤死黑牢,普通老百姓會如何?國內因貪腐濫權導致無數冤假錯案,群體事件每年數以萬計,當中多少老百姓家破人亡、含冤不白?有多少宗個案能夠有機會獲習近平親自過問?言論自由是含冤者最後的權利。但是如果媒體不能夠自由的予以廣泛報道,言論自由只是自說自話。言論自由加上新聞自由,是中國特色政治制度下必不可少的條件。國家對新聞自由須以維護為前設,以限制為迫不得已。


習近平另一個親自關心的個案,是內地維權女記者高瑜。她於去年4月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而獲判監7年。來自北京的記者朋友對我說:「習近平是不認同這樣重判的。」可能是因為習近平的親自過問,高瑜於11月獲保外就醫。記者朋友說:兩會期間她「被旅遊」到雲南,算是較文明的滅聲行動。高瑜所泄漏的國家秘密,就是「七不講」,即是中央對幹部下達的命令:不要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共產黨的歷史錯誤、 權貴資產階級和司法獨立。


但是新聞自由不得不講。新聞自由不但不損維穩,而且能強化有中國特色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機制,讓社會上的不公義及早曝光並予以公平有效的疏理,避免因為不斷受抑壓而爆發大型群眾事件。


香港人講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並非因為西方思想的洗腦,而是因為這是民之所需、國之所需。言論自由並非西方產物。唐朝能成為封建歷史上最繁榮昌盛的朝代,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廣開言路。公元8世紀唐德宗時期丞相陸贄的名言:「以天下之心為心,以天下之耳目為耳目……以通民情、接民憂。」1200年前的封建皇朝可以如此開明,何況今朝?為弱者發聲、對不公義的揭發,是記者天職。就是報道失誤,當權者也應寬容,否則為天下之民而作為天下之耳目的新聞自由,會含冤而死。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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