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張華峰議員於3月16日《明報》撰寫一篇題為〈中小券商不是寄生蟲 更不是癌細胞〉的文章,回應本人早前就有關金融服務界功能組別的批評(刊3月8日明報)。本人在此首先感謝張議員的回應,畢竟作為功能組別議員,能面對批評並作出理性討論已經非常難得。本人原文中的批評乃針對制度而非張議員本人,用「癌細胞」所比喻的乃企圖壟斷政治話語權的一小撮既得利益者而非所有中小券商,在此特意澄清。
業界意願:經濟規模大 當有更大話事權
張議員批評本人鼓吹「投票權要按企業大小分配,大公司應有更大的話事權」,乃不顧「國家和香港的金融安全」,「大開中門,把金融安全的話事權拱手相讓」,更以八國聯軍作比喻。其實張議員可能貴人事忙,忘記了此提議實乃金融服務界於前年政改諮詢時所提出:參考張議員署名的《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意見書,內裏開首第一點「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一段中指出「故業界雖同意提名委員會應維持選委會四大界別的分組,以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但贊成將委員數目增至1600人,而新增的名額,應盡量按其佔本地經濟生產總值的比例增加,而不是繼續劃一平均分配,以體現各個產業在本地經濟所佔的角色和比重」。可見經濟規模大,當有更大的話事權實乃金融服務界的意願。
參考張議員於2014年曾經在報章提及「經紀印花稅方面,他認為300億稅收中,小經紀佔30億左右,故不需要減,否則益了大戶」。既然小經紀只貢獻印花稅的一成,在業界所佔的角色和比重自然微不足道,何以能理所當然地壟斷立法會業界選舉?既然張議員認為提委會及特首應以「經濟所佔的角色和比重」的原則選出,何以立法會議員選舉又另立標準?
本土企業是否強大 非成功金融中心指標
再者,張議員以「八國聯軍」去形容外資大行,令本人赫然發現張議員原來是金融「本土派」!其實,要發展金融中心,是否必定要壯大本土企業?讓外資行有更大的話語權,是否就等於「把金融安全的話事權拱手相讓」?讓我們看看國際例子:倫敦是世界上排名第一的金融中心(按2015年排名),但大家可能沒有留意,國際級的投資銀行並沒有一間屬英資(蘇格蘭皇家銀行及巴克萊銀行在金融風暴後已經元氣大傷,而匯豐銀行則以零售銀行為主,而且大部分業務在亞洲而不在英國)。事實證明,本土企業是否強大,並不是成功金融中心的指標。金融中心的發展在於健全的法制及流通的資訊,而金融安全的維繫當在於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及執行力,只要政府能夠建構良好的營商環境,香港自當能把全世界的投資者吸引過來。相反,假如把天秤向本土中小企傾斜,讓他們拿取政治便宜,更不利金融中心的發展。
任何新科技 不免帶來新問題
另一方面,張議員亦提到,高頻交易及黑池交易等金融科技近年在國際間也陸續收緊限制。本人希望明確指出,國際間適時檢討及完善規管是完全正常而且理所當然的。任何新科技新事物在解決舊有問題的同時亦不免帶來新的問題,市場參與者及監管機構都需要時間適應及學習。假以時日,制度自會日益完善,市場亦會變得更為強大及更有活力。世上只有一種方法能夠從不犯錯,那就是什麼都不做,名副其實「不做不錯」。這也許正是張議員所代表的業界多年來的營商哲學,但又有誰去計算這種態度實際上令香港失去了多少發展機遇呢?
買辦政治 應當淘汰
最後必須強調最重要一點,本人提出的大企業應當有更大話語權,實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以突顯現有制度實際上並不代表業界整體利益的荒謬之處。張議員有一點是說對了的,就是香港已再非殖民地年代,往日英治時期的買辦政治制度應當被淘汰。而功能組別作為買辦政治的延續,自當跟隨殖民地歷史一同掃走。在成功取消功能組別之前,本人寄望張議員能貫徹金融「本土派」的精神,更積極向政府建言,推動修改立法會組成辦法,盡力協助引入從業員票,把權力歸還於所有「本土」從業員手中,一起為香港的金融業發展出力。
作者是前線科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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