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亞偷渡客湧港有惡化之勢,審視問題的本質和嚴重程度,暫時毋須設置禁閉營,或本港退出執行《禁止酷刑公約》有關酷刑聲請的相關規定。政府若能在堵截源頭、加快甄審程序,甚至從削減免遣返聲請人士留港期間的待遇等着手,即是說只要強化具體執行工作,相信就可以有效紓減這類「難民」對本港的壓力。
據政府提供的資料,等待處理的免遣返聲請已經累積超過1.1萬宗,而且新聲請個案與兩年前比較,增幅超過3倍。另據政府今年2月的數字,被確立為免遣返聲請的個案只有18宗,約佔聲請總數0.3%(在統一審核機制前,也只有24宗酷刑聲請獲得確立),顯示在港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99.9%與所謂酷刑聲請無關。可以說,他們都是「假難民」,利用審核程序等手段拖延滯港,給本港造成困擾。
南亞難民本質數量
毋須勞師動眾對應
據警方數字顯示,2014年全港罪案約共3.36萬宗,有2800多宗涉及南亞人,其中676人是獲發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人;2015年全港罪案約共3.37萬宗,約有3100宗涉及南亞人,其中約1100人是免遣返聲請人。即是說,以印度、巴勒斯坦、孟加拉、越南和印尼為主的免遣返聲請人,犯罪率在一年間暴升六成半。以滯港免遣返聲請約1.1萬人計算,聲請人涉嫌犯案高達一成,而且處於猛增勢頭,對本港治安是一個隱憂。
以往,這類免遣返聲請人大多來自阿富汗等戰後地區,另外則是非洲一些經濟落後或動亂地區,一些人循正式途徑來港後提出酷刑聲請,目的到第三國定居。這條離開戰亂、貧窮落後地區,到富裕地區過新生活的途徑,很快就被濫用,特別是本港有較完善保障個人基本權利的法律和司法機制,約10多年前開始已經出現這類聲請,到近年南亞人藉此途徑來港,加上內地有提供所謂「一條龍」服務的偷渡集團,到南亞國家誘騙當地人到大陸,然後安排他們偷渡來港,事態滲入不法牟利勾當之後迅速惡化,形成新聲請個案以數倍增加的現况。
有意見認為香港應向中央提出,要求聯合國豁免香港執行《禁止酷刑公約》第三條,使香港毋須再收容免遣返聲請人。這個做法雖然可以釜底抽薪,但是對本港以至北京在國際的形象和觀感打擊甚大,在事態未惡化到無法收拾之時,不應該尋求豁免。
30多年前,本港曾經設立大批禁閉營收容越南船民,當時是越戰之後,當地經濟凋蔽,加上地方官員貪污腐敗,大批越南人分別從南越和北越乘船沿大陸海岸來港。當時的越南船民潮並非偶發事件,而是交雜政治、經濟因素,導致大批越南人投奔怒海,以東南亞各國與本港為目的地;由於船民來勢洶湧,本港只能變相把他們囚禁起來,集中管理,以免直接衝擊本港社會和治安。
收緊安排加快審核
與內地協作堵源頭
現在南亞並無戰亂,近年來港「難民」人數雖然增加了,但是與越南船民相比,數量差距甚大。另外,這些「難民」利用本港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繁複程序,目的為盡量滯留賺錢,這種形態,缺乏南亞人大規模來港的條件。因此,本港毋須勞師動眾重設禁閉營。事實上,以目前的政治氛圍,若設立禁閉營,單是選址或許已經是沒完沒了的爭論,本港不應為此再製造更多問題,自我折騰。
過去,法庭一些裁決,有利於免遣返聲請人拖延,增加了審核難度。法庭裁決必須遵守,不過,在審核工作符合程序公義的同時,做到壓縮免遣返聲請人拖延的空間,應是當局思考和工作的方向。據政府的文件顯示,以2015年需要改期的審核會面為例,69%因為聲請人稱身體不適(但是往往未能提供醫生證明)或無理由下缺席會面;這種情况,相信涉及聲請人以諸多藉口拖延,只要當局收緊程序安排,審核工作就可以加快進行。
現在即使「難民」偷渡來港,只要「舉手」提出免遣返聲請,聲請人每月就可以得到約3400元津貼,較他們在原本國家的工作待遇都要高,加上在本港找工作當「黑工」,基本上無難度。因此,減少對聲請人的津貼,加緊掃蕩「黑工」,壓縮賺錢誘因,可以減低本港對經濟難民的吸引力。另外,內地是「難民」偷渡來源,本港加強與深圳和廣東方面的合作,從源頭上堵截,以內地對邊防管控的力度,只要認真執法,組織難民偷渡就會銷聲匿迹,這個做法對紓緩本港承受的壓力,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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