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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5劏客 囚3月停牌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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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22日 06:35
2016年03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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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4次「劏客」紀錄並被判囚的士司機,去年12月再被「放蛇」警員揭發劏客,早前承認濫收車資罪、沒有撥動的士計程表指示器罪,及8項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暫停的士牌半年。


曾被判監 盼官勿釘牌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黃華慰(63歲)昨自行求情時稱,希望裁判官不要吊銷其牌照。裁判官錢禮說,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就其濫收車資罪判囚3個月,暫停的士牌半年;而沒有撥動的士計程表指示器罪判監4星期;另外8項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罪,每項判囚兩星期。各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裁判官又指示黃華慰須在出獄後3日內,向法庭交出的士牌照。


75元車資變300元

根據控方案情,黃華慰從山頂道近芬梨道接載放蛇探員至中環置地文華東方酒店,收取300元車費,但正常收費僅75元。警方拘捕黃後將涉事的士扣留在鰂魚涌汽車扣留中心,驗車時再發現該的士有8處不符法例要求,包括左車頭防撞欄不穩固、安全帶不正確安裝致不能回捲、尾牙漏油等。


被告黃華慰有4次同類案底,更曾因此被判監。前年3月,黃曾因濫收車資,被判入獄3個月和暫停的士牌8個月。


【案件編號:ESCC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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