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年前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造成4死逾50人傷的慘劇,死因庭昨召開聆訊。位於大廈閣樓的起火夜場,被揭發未有如期付款給承辦商,導致火警預報系統失效無法通報消防處,最終職員及顧客用滅火筒灌救無果致電求救。
職員顧客救火無果求救
案中4名死者分別為消防隊目蕭永方(46歲)、消防員陳兆龍(25歲)、夜場女公關文秀琼(39歲)及女住客劉改女(77歲)。蕭的遺孀禢美英以家屬代表身分出庭作供,並聽畢整個聆訊,蕭的同居女友盧秀欄(譯音)則坐在旁聽席逗留至中午離去。當裁判官簡介各證人角色時提及陳兆龍的名字,陳母聽到後憶起傷痛以紙巾拭淚,並需身旁丈夫安慰。
肇事現場位於大廈閣樓的新華卡拉OK夜總會,持牌人李錦成供稱,場內共有3組如成人般高大的風機輸送中央冷氣,為了環境美觀,豎起屏風遮擋設置在大廳的風機。
他憶述,2008年8月10日早上9時許,從閉路電視發現大廳佈滿煙霧,查看赫見屏風頂冒出火光,他大呼失火後,吩咐職員叫醒顧客及公關小姐逃生。他報案後與一名客人合力用滅火筒嘗試灌救,惟火勢愈趨猛烈,「當時成條巷黑晒,濃煙湧埋嚟,睇唔到嘢」,他們最終先後逃離單位。
持牌人認沒交錢 無灑水系統
消防處代表廖遠明大律師指出,夜場本設有火警預報系統,但因未有付款給負責系統的承辦商,遭對方截斷系統,奪命火警發生後4日始立即繳款要求回復系統運作。李錦成承認事件,並表示場內好像沒有灑水系統,以及不知道夜場部分窗戶被人密封。
李錦成又稱,當時室內禁煙條例未正式生效,夜場仍獲豁免,公司並無禁止員工吸煙,員工毋須匿藏吸食。另夜場雜工袁己燊供稱,雜物房長期放有數條十卷裝紙巾及晾掛衣物,房內無煙灰缸,亦無見過人在房中吸煙。聆訊預計需時8至10日,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CCDI870-8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