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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商標未註冊仍可告侵權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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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20日 05:35
2010年10月20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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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文華東方酒店英文名為「Mandarin Oriental」,認為Hotel MO 的「MO」字含影射成分。擅處理商標侵權案的律師解釋,假如文華東方沒有把「MO」兩個字註冊,但若能證明公眾或行內會把兩者混淆,文華東方確有權可要求對方改名。

令人聯想品牌 即構成影射

律師楊名遠解釋,文華東方要證明其品牌商譽,以及「MO」兩字母會令人聯想起其品牌,例如若文華東方曾於廣告或網上用上「MO」,便能構成影射指控,而時間性非常重要﹕「例如已故歌星米高積遜(Michael Jackson)於近十多年才被外間稱呼作MJ,但假如有人早於20年前已使用MJ兩字母,則米高積遜的家屬也未必能控告對方影射。」

楊名遠又指出,酒店業界不算廣闊,即使公眾看到MO並沒有聯想起文華東方,但若行內能引起這種「MO即文華東方」的聯想,文華東方亦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止對方再使用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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