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憑感覺,一個唔覺意,就「打劫」了香港納稅人196億元高鐵追加撥款,其混亂程度,比吳亮星的新界東北發展撥款還要不堪,其破壞程序公義的質疑,比陳健波的港珠澳大橋追加撥款,引起更大爭議。
說是「打劫」,一點都沒有過分,而且更是趁亂「打劫」。新當選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拿着大聲公與陳鑑林理論,堅持先發言,後根據37(A)表決臨時動議,相持不下。在議會程序上,楊岳橋的堅持是合理的,若發言放在臨時動議被通過或否決之後,只能是事後的慨嘆感言,變得毫無意義。
又贊成又反對是否有效?
楊岳橋用大聲公發言,陳鑑林視作行為不檢,裁決要他離開會議室,泛民議員一擁而上圍着楊岳橋,防止保安採取驅離行動,也被陳鑑林逐一點名要求他們離開會議室。但陳鑑林裁決作出後不久,又要求泛民議員返回座位,否則當作棄權,不再討論臨時動議,會就撥款馬上進行投票。究竟驅逐泛民議員的裁決有效?還是要他們返回座位的裁決有效?泛民仍留在會議室,被視作出席還是離席,陳鑑林由始至終沒有為前後矛盾的裁決作出任何解釋。
另一個更具爭議的關鍵問題,就是投票結果是否有效?翻查投票表決時的錄影紀錄,首項154億元的撥款,當陳鑑林叫「贊成請舉手」,共有18隻手舉起;「反對請舉手」時,舉手的有13人。當陳鑑林不知所云地「好喇,我哋……」時,有9位議員舉手。陳鑑林沒有說話時,也有14隻手繼續舉起。簡單統計,又贊成又反對的起碼有10名議員,只投贊成票的就只有8位。出現這種混亂的情况,可說是前所未有。究竟又贊成又反對的投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此這般通過撥款是否合法?若無令社會信服的解釋,司法覆核將無可避免。
大會主席曾鈺成為黨友陳鑑林護航,說主席憑感覺符合議事規則。這個說法當然有其道理,但什麼人憑什麼感覺、判斷是否準確,一定與水平有關。羞家的是,在芸芸左派議員中,除了曾鈺成之外,其他人的水平,街知巷聞,有目共睹。
陳鑑林為何要在如此混亂的情况下匆匆要求議員就撥款進行表決?原因很簡單,就是混亂之際,以為捉到千載難逢的機會。但這一次突然襲擊,建制派議員沒有默契、沒有綵排,甚至沒有事前通知,完全就是一幫各懷鬼胎的烏合之眾,於是就出現了贊成反對都舉手,或只在反對時舉手,或完全沒有舉手,又或任何時候都舉着手的鬧劇。中央下了死命令,高鐵不能爛尾,撥款非通過不可,但最後卻出現如此不堪入目的結果。「阿爺」費了這麼多白花花的銀子養你們這幫嘍囉,跟倒錢落海有甚分別?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表決時,主席確實可以只叫議員舉手投票,先請對議案贊成者舉手,繼而反對者舉手。但如有委員異議,可要求記名表決,即按下座位上贊成、反對或棄權的按鈕。如果用記名表決的方式,只能按鈕一次,不會出現既舉手贊成又舉手反對的荒謬場面。當陳鑑林提出表決的時候,會議室內人聲鼎沸,在席議員如果真的聽不清楚,為何不要求澄清?站起來的泛民議員根本不同意陳鑑林的決定,當然沒有責任提出,但坐着的建制派議員呢?他們為何也沒有要求記名投票,只像一架失控的舉手機器,把手一直舉着?
永遠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場面混亂,他們可能是反應不過來;更大的原因,是他們像一群受訓已久的動物,聽見舉手的喝令,就條件反射,趕緊把手舉起來,沒有命令便不懂放下。為了配合陳鑑林趁亂「打劫」的「偷雞」決定,建制派議員寧願以迅雷速度通過,做到覆水難收的既成事實,完全置程序公義於不顧;但因為技術不到位、合作欠精神,於是出現了如此難看不堪的場面。他們當然也知道,舉手通過近200億元的追加撥款,「一地兩檢」仍然前景不明,不知建的是「高鐵」還是「低鐵」,製造一隻會成為香港人長遠包袱的「大白象」,絕對不會是件「馨香」的事情,只舉手不記名的投票,以為就可以含混過關。
通過會議的視像直播,議員的一舉一動,每一秒都會留下紀錄,「打劫」港人血汗討好「阿爺」的行為,將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無法挺起胸膛面對他們的子孫。
(samngx123@gmail.com)
說是「打劫」,一點都沒有過分,而且更是趁亂「打劫」。新當選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拿着大聲公與陳鑑林理論,堅持先發言,後根據37(A)表決臨時動議,相持不下。在議會程序上,楊岳橋的堅持是合理的,若發言放在臨時動議被通過或否決之後,只能是事後的慨嘆感言,變得毫無意義。
又贊成又反對是否有效?
楊岳橋用大聲公發言,陳鑑林視作行為不檢,裁決要他離開會議室,泛民議員一擁而上圍着楊岳橋,防止保安採取驅離行動,也被陳鑑林逐一點名要求他們離開會議室。但陳鑑林裁決作出後不久,又要求泛民議員返回座位,否則當作棄權,不再討論臨時動議,會就撥款馬上進行投票。究竟驅逐泛民議員的裁決有效?還是要他們返回座位的裁決有效?泛民仍留在會議室,被視作出席還是離席,陳鑑林由始至終沒有為前後矛盾的裁決作出任何解釋。
另一個更具爭議的關鍵問題,就是投票結果是否有效?翻查投票表決時的錄影紀錄,首項154億元的撥款,當陳鑑林叫「贊成請舉手」,共有18隻手舉起;「反對請舉手」時,舉手的有13人。當陳鑑林不知所云地「好喇,我哋……」時,有9位議員舉手。陳鑑林沒有說話時,也有14隻手繼續舉起。簡單統計,又贊成又反對的起碼有10名議員,只投贊成票的就只有8位。出現這種混亂的情况,可說是前所未有。究竟又贊成又反對的投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此這般通過撥款是否合法?若無令社會信服的解釋,司法覆核將無可避免。
大會主席曾鈺成為黨友陳鑑林護航,說主席憑感覺符合議事規則。這個說法當然有其道理,但什麼人憑什麼感覺、判斷是否準確,一定與水平有關。羞家的是,在芸芸左派議員中,除了曾鈺成之外,其他人的水平,街知巷聞,有目共睹。
陳鑑林為何要在如此混亂的情况下匆匆要求議員就撥款進行表決?原因很簡單,就是混亂之際,以為捉到千載難逢的機會。但這一次突然襲擊,建制派議員沒有默契、沒有綵排,甚至沒有事前通知,完全就是一幫各懷鬼胎的烏合之眾,於是就出現了贊成反對都舉手,或只在反對時舉手,或完全沒有舉手,又或任何時候都舉着手的鬧劇。中央下了死命令,高鐵不能爛尾,撥款非通過不可,但最後卻出現如此不堪入目的結果。「阿爺」費了這麼多白花花的銀子養你們這幫嘍囉,跟倒錢落海有甚分別?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表決時,主席確實可以只叫議員舉手投票,先請對議案贊成者舉手,繼而反對者舉手。但如有委員異議,可要求記名表決,即按下座位上贊成、反對或棄權的按鈕。如果用記名表決的方式,只能按鈕一次,不會出現既舉手贊成又舉手反對的荒謬場面。當陳鑑林提出表決的時候,會議室內人聲鼎沸,在席議員如果真的聽不清楚,為何不要求澄清?站起來的泛民議員根本不同意陳鑑林的決定,當然沒有責任提出,但坐着的建制派議員呢?他們為何也沒有要求記名投票,只像一架失控的舉手機器,把手一直舉着?
永遠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場面混亂,他們可能是反應不過來;更大的原因,是他們像一群受訓已久的動物,聽見舉手的喝令,就條件反射,趕緊把手舉起來,沒有命令便不懂放下。為了配合陳鑑林趁亂「打劫」的「偷雞」決定,建制派議員寧願以迅雷速度通過,做到覆水難收的既成事實,完全置程序公義於不顧;但因為技術不到位、合作欠精神,於是出現了如此難看不堪的場面。他們當然也知道,舉手通過近200億元的追加撥款,「一地兩檢」仍然前景不明,不知建的是「高鐵」還是「低鐵」,製造一隻會成為香港人長遠包袱的「大白象」,絕對不會是件「馨香」的事情,只舉手不記名的投票,以為就可以含混過關。
通過會議的視像直播,議員的一舉一動,每一秒都會留下紀錄,「打劫」港人血汗討好「阿爺」的行為,將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無法挺起胸膛面對他們的子孫。
(samngx123@gmail.com)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