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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眾籌交易性質 存灰色地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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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3月11日 06:35
2016年03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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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翰宇國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曉峰表示,即使是外國註冊公司,透過外國網站,出售貨品給香港消費者,亦要受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不過,眾籌網站上的行為,是不是交易或買賣,暫時還難以確定。因為一般眾籌網的條款都不會使用「交易」或「買賣」等字眼。


若定義為「捐助」或不受商品條例規管

它們的術語一般都是,若網民「支持」集資者研發某產品,當該產品研發成功時,集資者就會送一件產品給網民,以作為「回禮」。至於網民所支付的金錢,也不叫貨款,而稱為「捐助」(donation)。


因此,若真的上到法庭,字眼會成為雙方的爭拗重點。要出現首宗案例,才知道這在法例上是不是交易或買賣,是否受到《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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