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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駿新能源 遭神秘人潑天拿水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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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19日 21:35
2010年10月19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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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駿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票編號0091)位於港島金鐘辦事處,昨晨被神秘歹徒上門,將兩樽天拿水潑淋門口地上,接待處女職員發現大喝並求助,歹徒未有進一步行動即逃走,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正調查案件是否涉及生意糾紛。

現場為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3702B室駿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辦事處。上周一該大廈8樓的金葉大律師事務所辦事處,亦被手持鐵槌兇徒上門擊毁玻璃門搗亂,不料事隔7日,同大廈另一間公司亦被歹徒上門潑淋天拿水,幸好未釀大禍。

同一大廈律師行上周遭搗亂

根據駿新能源網頁資料,該公司主要在內地從事煤層氣勘探及開採以及電子零件銷售。記者昨致電查詢該公司事件詳情,職員表示公司無任何回應。駿新能源昨日收巿報0.056元,上升0.008元,升幅16.67%。警方消息稱,事件懷疑涉及生意糾紛或追數,警方暫時將案件列為求警協助,交由中區刑事調查隊探員偵查,並追緝兩名年約30至40歲男子歸案。

昨晨10時許,一名身高約5呎6吋、身穿白T恤、深色褲、戴白色手套、攜着黑色袋的男子,突走至駿新辦事處門外,隔着玻璃門將兩樽天拿水潑淋在地上,接待處女職員見狀大叫,衝入辦公室求助,歹徒見狀未有進一步行動並急步逃去。警方接報派員趕至兜截,但疑人早已逃之夭夭,翻查閉路電視後,懷疑涉事者至少有2人。而事發時辦公室內約有20多名職員,現場遺下兩樽懷疑天拿水,事件未造成火警亦無人受傷。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潑淋天拿水或腐蝕性液體等存在危險性液體,可考慮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9條「作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導致火藥爆炸等或淋潑腐蝕性液體」檢控,則不論是否對任何人身體造成損傷,循公訴程序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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