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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務匯報局主席潘祖明昨日在一宗稅務上訴中,披露2008年辭去思捷環球(0330)副主席及財務總裁之職,原來是被時任主席高漢思要求離職。庭上更透露,當時潘祖明與思捷簽署秘密協議同意放棄追究等權利,換取一筆估值逾5200萬元的款項及認股權。稅局就有關款項向潘祖明徵收790萬元薪俸稅。潘不服上訴,法官押後裁決。明報記者
潘祖明在2008年7月辭職時任副主席及財務總裁,根據當年思捷的公告,潘祖明辭職是為另覓發展,更強調他與董事會沒有分歧。
代表大律師:得益屬賠償 不應課稅
然而,昨日庭上他透露,當年是被高漢思要求離職,雙方經談判後簽署「分離協議」,潘同意放棄其權益,思捷賠償潘6個月代通知金,潘可得估值逾5200萬元的款項及認股權。潘一方表示,雙方其時同意「一刀切」終止彼此的僱傭關係,潘同意「安靜地離開」思捷。
潘祖明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有關得益與潘在思捷的職位無關,離職時所簽署的「分離協議」已取代僱傭協議,得益只屬賠償性質,不屬應課稅額。但稅局一方認為,有關得益的性質乃屬思捷以僱主身分給予潘的工作報酬,與僱傭協議有關,遂應納入被徵稅範圍。法官昨聽取潘及稅局雙方的陳辭後,押後裁決。
潘祖明在1999年加入思捷,除財務及法律工作,同時亦負責投資者關係,當時市場對他於業績公布前一個月突然離職,均感到相當詫異,至昨日庭上才公開原因,但沒有詳細講及當年被請走的始末。
潘祖明在離開思捷後4年,於2012年獲委任為專責調查上市公司會計師的財務匯報局主席,並在2014年再獲委任為主席,任期至今年12月。在去年9月,政府曾宣布潘祖明「或因披露利益而不能執行主席職能」,由於潘祖明此前主要在思捷任職,市場因此揣測思捷被調查,但思捷其後否認。
【案件編號:HCIA2/15】
潘祖明在2008年7月辭職時任副主席及財務總裁,根據當年思捷的公告,潘祖明辭職是為另覓發展,更強調他與董事會沒有分歧。
代表大律師:得益屬賠償 不應課稅
然而,昨日庭上他透露,當年是被高漢思要求離職,雙方經談判後簽署「分離協議」,潘同意放棄其權益,思捷賠償潘6個月代通知金,潘可得估值逾5200萬元的款項及認股權。潘一方表示,雙方其時同意「一刀切」終止彼此的僱傭關係,潘同意「安靜地離開」思捷。
潘祖明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有關得益與潘在思捷的職位無關,離職時所簽署的「分離協議」已取代僱傭協議,得益只屬賠償性質,不屬應課稅額。但稅局一方認為,有關得益的性質乃屬思捷以僱主身分給予潘的工作報酬,與僱傭協議有關,遂應納入被徵稅範圍。法官昨聽取潘及稅局雙方的陳辭後,押後裁決。
潘祖明在1999年加入思捷,除財務及法律工作,同時亦負責投資者關係,當時市場對他於業績公布前一個月突然離職,均感到相當詫異,至昨日庭上才公開原因,但沒有詳細講及當年被請走的始末。
潘祖明在離開思捷後4年,於2012年獲委任為專責調查上市公司會計師的財務匯報局主席,並在2014年再獲委任為主席,任期至今年12月。在去年9月,政府曾宣布潘祖明「或因披露利益而不能執行主席職能」,由於潘祖明此前主要在思捷任職,市場因此揣測思捷被調查,但思捷其後否認。
【案件編號:HCIA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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