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今日再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下稱草案),按政府日前宣布,若立法會本周未能通過草案,將會「就此作罷」。基於未見泛民議員有迹象改變取態,草案被拉倒的可能性很大。設若草案第二度夭折,這是泛民議員被民粹支配的政治鬥爭結果,即使泛民議員鬥贏了,輸的卻是創意產業和香港經濟。泛民議員行事是否以香港福祉為念,再一次接受檢驗。
版權條例修訂已經拖拉了10年,政府於2006年開始諮詢,2011年中提交修訂草案,2012年在泛民議員威脅拉布下放棄恢復二讀,首次拉倒。2014年中,政府再提出修例草案,去年底提交立法會二讀,泛民議員此際突然推翻共識,實行拉布,以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方式阻礙草案審議。至於泛民議員,基本上都不在座,致使開會7次有5次流會,草案審議了75小時,點算人數耗費逾30小時,連大律師公會亦認為草案被「綁架」了。
修訂合理業界需要
泛民應按專業行事
立法會議員其中最重要職能,是出席立法會會議,透過議事監察政府,把市民的聲音帶入議會;按議會程序處理相關事宜,泛民議員故意缺席,製造流會,實質有虧職守,並未履行議員責任。另外,泛民一度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先審議並無太大爭議的其他議案,云云。現在政府提出「作罷」死線,避免窒礙立會處理其他事務,泛民議員對此理應贊同才對。可是,此際他們卻說官員兒戲、意氣用事和譏諷「官員太廢」,說法流於信口雌黃,反映泛民議員為鬥爭而鬥爭、為反對而反對的一面,完全失去了理性討論、善盡職責的能力。
本港保護版權滯後,不單與作為國際都會的形象不相稱,更直接和間接戕害了創意產業的發展。業界殫精竭慮埋首創作,版權條例未與時俱進,現在傳播手段方便快捷又無遠弗屆,作品可能在極短時間就傳遍網絡世界,本來的創意無價,卻變成創意不值錢或回報小。近年,本港電影等創意產業急速萎縮,部分原因與此有關。另外,相關行業也大受影響,業界透露3年前,本港還有約300間售賣影片光碟的店舖,現在只剩下不足70間。業界亦表示近年電影因為非法串流等操作,損失約三分之一票房。上述情况,說明版權監管落後,變相扼殺創意和使一些產業消亡。還有是若保護版權繼續滯後,美國有可能將香港列入黑名單,屆時本港遭受的損失,難以估計。
版權條例修訂除了有必要之外,修訂內容應該服膺專業意見和判斷。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和大律師公會先後表態支持修訂草案,認為立法會應予通過,他們的意見值得重視和考慮。部分網民對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一知半解,憑想像以為會動輒被控告,但是擅長知識產權法訴訟的譚允芝認為,那些高舉「反對網絡23條」的人根本不認識這條草案,他們的擔心沒有必要。譚允芝一再從版權法的原則理念、實踐操作等說明草案已經平衡了各方利益;對於釀成的激烈爭議,她不點名指出部分政治人物和有法律知識的律師、大律師危言聳聽,把只屬於私有產權的法案與公民權利掛鈎,並將之演繹成為政府藉法案打壓自由。譚允芝對此不以為然,直斥說法謬誤。
泛民議員之中,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議員原本有類似譚允芝的意見,曾經公開表示版權條例修訂之後對網民更有保障,應該通過草案。不過,正如他在財委會審議撥款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一樣,因為要附合泛民「同僚」的立場,一再打倒昨日之我,加入拉布。由莫乃光的例子,說明原本的理性思考和判斷,在泛民的政治掛帥需要、反對需要和鬥爭需要下,都變得不理性而隨波逐流。版權草案陷於民粹淹沒理性的泥淖,泛民議員被民粹牽着鼻子走,他們會否從「領導網民」或「被網民領導」的弔詭覺悟,擔負起議員的基本角色和責任,將決定草案的存亡。
激進派以破壞為樂
泛民勿被綁上戰車
目前,少數激進議員視破壞立法會議事、癱瘓政府施政為樂事,這是他們贏取政治本錢以保住議席的手段,不可能改變。其他泛民議員,數年前幾經掙扎才擺脫了少數激進議員的覊絆,現在卻那麼容易再合流搞破壞;從政治光譜判別,泛民議員與少數激進議員從理念屬性到選民基礎,應該有所區分,現在都綁上了激進派的戰車,泛民議員箇中有什麼盤算和考慮,從局外觀察很難理解。激進議員一再說樂見泛民議員仍在參與拉布,說明激進派需要泛民議員參與拉布,才符合他們的利益。泛民議員與激進派有區別的政治生態,應該再度清晰顯現;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從必要性、專業層面以至為推動香港經濟,都應該通過,期望泛民議員掙脫激進派綑綁,把以香港福祉為念的心志,在審議版權條例草案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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