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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當下香港,可能是世界上最重視共識的地方。香港沒有普選,所以香港不民主;因為不民主,所以要爭取民主。民主是啥?最狹隘的解讀,以大多數人的意願為依歸,大多數人意願即為共識。
合理與否 與人數多少無關
今日我們對民主的執著已成偏執,諸事民主至上。港大校友不同意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這是事實。當時有電台節目主持質疑政府為什麼可以委任一位被大多數人反對的人出任主席。言下之意,擔任主席的,該得到眾人的同意。但按規章,主席人選的委任,並不取決於多數,並不取決於共識,這不是民主的問題。世界上有許多問題不取決於多數,假如我罹患重病而必須有所行動,目下有兩個治療方案必須二擇其一,這就不是一個民主的問題。這倆不是十分貼切的對比,我想指出的是關於民主應用範圍的問題(scope of democracy),為什麼一所大學管治機關的人選委任,是一個民主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民選法官?佔領期間,我親眼目睹旺角佔領者要求在場佔領人士表決是否容許被圍困的巴士駛離現場,我也曾親眼目睹金鐘佔領者以在場群眾反對為由拒絕讓公務員上班。什麼事情該取決於多數,什麼不是?多數人同意,或反對,又如何?
按常理,如果某種說法合理,我們會表示同意,多數人同意便構成共識;而不是有了共識,事情忽然變得合理。你可能會說,當然是合理才會同意才有共識,現實卻往往不按常理。1950年代有齣電影名為《十二怒漢》(12 Angry Men,1957)1997年重拍成彩色電影,去年內地有一齣中國版本。故事有關一名少年被控謀殺父親,案件經審訊交陪審團裁定。陪審團成員背景各異互不相識,有的認為證據確鑿,有的懷有種族偏見,有的想草草了事,12人中有11票同意少年有罪,這是當時的共識。電影是陪審團整個審議的過程,到最後12票裁定少年無罪,扭轉了當初的共識。若非經過繁苛磨人的審議,當初的共識就成了最終共識。當初多數人的同意,不等於共識就是合理。合理與否,與人數多少無關。合理不合理需要判斷,確切的判斷需要相關的知識,相關的知識並不是所有人都具備,依附多數通常較為安全。沒推敲過細節,沒顧及實况,沒設身處地為對方着想過,沒打算說服對方,也沒打算被對方說服而得出的共識,除了知道這是共識之外,有什麼價值?
今日香港 對「沒立場」者缺寬容
我們誤以為共識等於合理。為凝聚共識,我們常常被鼓勵要表態,當下是問誰未發聲的年代。由是今時今日的香港,啥的都是大是大非,啥的都要歸邊。世界並不如此,也不應該如此。這種要求表態的風氣很值得商榷。立法會審議的法例,議員學者專家且不能三言兩語道得清楚明白,普羅百姓居然人人有立場有取態,豈不神妙?世事從來少有黑白分明,個人不知道的事情何其多。對許多問題,或缺乏認識,或缺乏興趣,或於個人來說不太在乎,而沒有立場,應該被容許。今日的香港,就缺了這份寬容。
敢於發表或許不是壞事,重點是發表的內容和質素。電台邀請聽眾發表對時政的意見,致電的很多,牢騷怨恨也很多,接通電話到掛線的一刻,牢騷怨恨仍舊是牢騷怨恨,沒有誰說服了誰。反對的意見在今日的政治氣氛下得到認同和聲援,意見以類似的匿名方式傳播擴散,如聽眾X、網民Y和示威人士Z。意見躲在群眾和網絡背後無疑最安全,由此生出許多不負責任的言論,有時候流於謾罵。基於它們的發布方式,這些意見一般不會得到嚴肅認真的討論,發表人士也不期望得到進一步討論。意見終究是個人感受情緒發泄,而沒經討論深化成具體的政策進見。社會充斥着這些意見,意見很多,但多而無當。
政治狂飈時 更需冷靜頭腦
政黨和壓力團體鼓動群眾以獲取更大議價能力中外皆然,有時難免誇大事態以爭取注意。消極而言,人皆自利,無私的政客絕無僅有;等而下之,有的政客的政治動員,無非為鋪搭政治前途以謀取生計。在政治狂飈的時候,更需要冷靜的頭腦。可曾想到,我們的政治表態,不過是政黨政團攫取政治資源的工具?
合理與否 與人數多少無關
今日我們對民主的執著已成偏執,諸事民主至上。港大校友不同意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這是事實。當時有電台節目主持質疑政府為什麼可以委任一位被大多數人反對的人出任主席。言下之意,擔任主席的,該得到眾人的同意。但按規章,主席人選的委任,並不取決於多數,並不取決於共識,這不是民主的問題。世界上有許多問題不取決於多數,假如我罹患重病而必須有所行動,目下有兩個治療方案必須二擇其一,這就不是一個民主的問題。這倆不是十分貼切的對比,我想指出的是關於民主應用範圍的問題(scope of democracy),為什麼一所大學管治機關的人選委任,是一個民主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民選法官?佔領期間,我親眼目睹旺角佔領者要求在場佔領人士表決是否容許被圍困的巴士駛離現場,我也曾親眼目睹金鐘佔領者以在場群眾反對為由拒絕讓公務員上班。什麼事情該取決於多數,什麼不是?多數人同意,或反對,又如何?
按常理,如果某種說法合理,我們會表示同意,多數人同意便構成共識;而不是有了共識,事情忽然變得合理。你可能會說,當然是合理才會同意才有共識,現實卻往往不按常理。1950年代有齣電影名為《十二怒漢》(12 Angry Men,1957)1997年重拍成彩色電影,去年內地有一齣中國版本。故事有關一名少年被控謀殺父親,案件經審訊交陪審團裁定。陪審團成員背景各異互不相識,有的認為證據確鑿,有的懷有種族偏見,有的想草草了事,12人中有11票同意少年有罪,這是當時的共識。電影是陪審團整個審議的過程,到最後12票裁定少年無罪,扭轉了當初的共識。若非經過繁苛磨人的審議,當初的共識就成了最終共識。當初多數人的同意,不等於共識就是合理。合理與否,與人數多少無關。合理不合理需要判斷,確切的判斷需要相關的知識,相關的知識並不是所有人都具備,依附多數通常較為安全。沒推敲過細節,沒顧及實况,沒設身處地為對方着想過,沒打算說服對方,也沒打算被對方說服而得出的共識,除了知道這是共識之外,有什麼價值?
今日香港 對「沒立場」者缺寬容
我們誤以為共識等於合理。為凝聚共識,我們常常被鼓勵要表態,當下是問誰未發聲的年代。由是今時今日的香港,啥的都是大是大非,啥的都要歸邊。世界並不如此,也不應該如此。這種要求表態的風氣很值得商榷。立法會審議的法例,議員學者專家且不能三言兩語道得清楚明白,普羅百姓居然人人有立場有取態,豈不神妙?世事從來少有黑白分明,個人不知道的事情何其多。對許多問題,或缺乏認識,或缺乏興趣,或於個人來說不太在乎,而沒有立場,應該被容許。今日的香港,就缺了這份寬容。
敢於發表或許不是壞事,重點是發表的內容和質素。電台邀請聽眾發表對時政的意見,致電的很多,牢騷怨恨也很多,接通電話到掛線的一刻,牢騷怨恨仍舊是牢騷怨恨,沒有誰說服了誰。反對的意見在今日的政治氣氛下得到認同和聲援,意見以類似的匿名方式傳播擴散,如聽眾X、網民Y和示威人士Z。意見躲在群眾和網絡背後無疑最安全,由此生出許多不負責任的言論,有時候流於謾罵。基於它們的發布方式,這些意見一般不會得到嚴肅認真的討論,發表人士也不期望得到進一步討論。意見終究是個人感受情緒發泄,而沒經討論深化成具體的政策進見。社會充斥着這些意見,意見很多,但多而無當。
政治狂飈時 更需冷靜頭腦
政黨和壓力團體鼓動群眾以獲取更大議價能力中外皆然,有時難免誇大事態以爭取注意。消極而言,人皆自利,無私的政客絕無僅有;等而下之,有的政客的政治動員,無非為鋪搭政治前途以謀取生計。在政治狂飈的時候,更需要冷靜的頭腦。可曾想到,我們的政治表態,不過是政黨政團攫取政治資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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