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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色列斥巨資安裝偵測車速攝影機系統,不過居然有相機在車速達法定上限逾4倍時才會「影快相」。該國審計報告揭發,原來是一班懶惰警員為省減處理告票的文書工作,擅自調高車速上限所致。
限速60公里變250公里
以色列周三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國家斥資1億以色列新克爾(約1.95億港元)在全國安裝300部先進數碼雷射測速攝影機系統,有逾半都只會在車速遠遠高於上限時才會運作。例如,交通事故頻生的耶路撒冷希伯倫大道,該處車速上限是時速80公里,不過快相機設定是時速155公里才會運作。特拉維夫的納米爾林蔭大道更誇張,法定車速上限是時速60公里,車速要高達時速250公里才會被影快相。報告稱,有警員因為懶寫檢控司機報告,想藉降低檢控率減省報告量,才調高快相機的車速上限。
審計署又發現,2012年到2015年間有5.5萬宗違反交通的起訴書,僅以「程序」為由而刪掉,當中包括一些高級警員的違例個案,他們自稱事發時正趕赴「罪案現場」,並無實質根據,反而事發時屬於他們的休班時間。
限速60公里變250公里
以色列周三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國家斥資1億以色列新克爾(約1.95億港元)在全國安裝300部先進數碼雷射測速攝影機系統,有逾半都只會在車速遠遠高於上限時才會運作。例如,交通事故頻生的耶路撒冷希伯倫大道,該處車速上限是時速80公里,不過快相機設定是時速155公里才會運作。特拉維夫的納米爾林蔭大道更誇張,法定車速上限是時速60公里,車速要高達時速250公里才會被影快相。報告稱,有警員因為懶寫檢控司機報告,想藉降低檢控率減省報告量,才調高快相機的車速上限。
審計署又發現,2012年到2015年間有5.5萬宗違反交通的起訴書,僅以「程序」為由而刪掉,當中包括一些高級警員的違例個案,他們自稱事發時正趕赴「罪案現場」,並無實質根據,反而事發時屬於他們的休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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