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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概念﹕四個原則x三個分配 理財由利市錢開始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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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23日 21:35
2016年02月2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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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每逢農曆新年,小朋友都收到不少利市,父母若不想子女成為「暴發戶」,便要教他們好好理財。專家指出,理財要有「四個原則」及「三個分配」,孩子如能充分掌握,那不僅是學識管理金錢,更可以學懂管理人生。


亞太兒童財商教育協會課程講師關顯彬(Johnny)表示,常有家長問他「究竟孩子多大要開始教理財?」,他認為,只要小朋友意識到金錢的用途、金錢能換得心頭好時,便是時候開始灌輸理財概念。


理財第一課,就是要小朋友知道金錢的來源,他指出,很多家長都忽略這個重要的教導,「還記得之前有個小學生,因為沒零錢坐巴士,竟然在錢箱投入500元嗎?很明顯,這500元,對這個小朋友來說,僅是一張紙幣,他感受不到,這500元是父母辛勤工作掙回來的,因此才捨得這樣花掉」。


他補充,家長一定要讓孩子明白,金錢不是白白從天而降,有機會的話,不妨帶子女去父母辦公的地方看看,如不行的話,也可跟他一起看看服務業或建築工人的工作實况,讓孩子感受大人掙錢不容易,所以不能亂花。


不宜充公利市錢

要小朋友學理財,也要有「財」可「理」,因此,Johnny反對家長全部充公子女的利市錢,亦不贊成把這筆錢全數存在銀行。相反,他建議採用「合伙管理」模式,由家長與子女一起商討用途,共同管理這筆金錢。


Johnny育有一子一女,如今均已長大成人,但早在他們初小時,這位專家爸爸已教子女做理財預算表,「每年年三十晚,我們都會坐在一起,推算一下將會收到多少利市錢,然後再運用四個原則去作出三方面的分配。」


他所謂的「四個原則」是為己、為人、為現在、為將來;而「三方面」分配,則關乎儲蓄、花費及分享,當中的比例,儲蓄佔50%,花費佔30%,分享則佔20%。


訂立儲蓄期限

他解釋,儲蓄是幫助小朋友建立「為將來」的觀念,是負責任的行為,但儲蓄一定要訂立目標,而且要有時間限制,不可能無了期地儲,那管是三個月內買一套小說、一年內去外地旅遊,否則便很容易失去方向,最終一事無成。


學懂分享 不做守財奴

花費顯然是「為己」及「為現在」,能滿足孩子的欲望,Johnny說,農曆新年,給小朋友用利市錢買點心頭好是無可厚非,但也不能放縱,家長也要慎防孩子衝動購物,要教導他們是否花得其所。


至於分享,是「為人」,也是理財重要的一環,否則再富貴,也是守財奴。Johnny建議,如孩子年紀尚小,可鼓勵他們在新春期間,買些小禮物送給長輩或師長,以表達謝意;如孩子已有一定的認知能力,則不妨鼓勵他們作慈善捐款,使其明白「施比受更有福」的道理。


文、圖﹕沈雅詩

小模特兒﹕鄭文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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