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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初創多失敗 政府勿埋單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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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13日 06:35
2016年02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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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規定,風投若投資於「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最終回報低於退出前累計投資額,則按不超過實際投資損失的60%給予補償;若投資於初創期科技型企業,補償比例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每個項目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300萬人民幣,單個投資機構每年度獲得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近兩年,創業變得愈來愈時髦,沉寂了幾年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也隨之再度流行起來。與多年前那輪資金蜂擁投向準上市公司不同,當下很多資金瞄準了早期創業企業。不過很快就有壞消息傳來:2014年完成A輪融資的846家企業中,截至2015年11月已有逾半數倒閉。


面對這樣的寒流,上海新出台的補償辦法被視為雪中送炭,但筆者實在不敢同意。首先,創投的虧損稀鬆平常。創投基金在國內運作時間並不長,大約10年前那輪熱潮中,誕生了許多神話,動輒賺幾倍甚至10幾倍的案例至今仍為外界津津樂道。當時中國初創企業少,投資項目總基數也不高,很多人把風投、私募視為穩賺不賠的買賣。然而海外成熟市場風投失敗率約在75%,即平均投資4個項目只有1個能獲利退出,填補其他3個項目的虧損後,最終收益率便不再是奇蹟。


如今國內創業氛圍極其浮躁,幾番大浪淘沙後,剩下的黃金只可能是極少數。與巨量新創立公司和隨處可聞的A輪融資相伴的,必然是創投基金投資失敗率的不斷提高。這是一個簡單的數學問題,沒有辯駁的空間。


必須服從「自負盈虧」鐵律

其次,如果政府可以為一級市場的投資虧損埋單,那麼二級市場的投資者為何就要自生自滅?當然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問國家要補償。現實並非如此,否則證監會、財政部早就被股民們踏破了門檻。事實上,無論是設立創投基金公司,還是對各類資產進行投資,都必須服從「自負盈虧」這個鐵律,沒理由要別人負責,更沒理由要政府來補償。否則,無論是運營公司還是投資,都會產生依賴,而放鬆投資前的研究和投資後的管理,結果政府沒能救人,反而助長了懶惰和浮誇的氣焰。


第三,政府的補償資金來自於稅收,也就是用所有納稅人的錢,補貼創投基金以及其投資人,相當於劫貧濟富,顯失公平。更何况,圈裏流傳這麼個說法,玩一級市場的多是那些官二代、富二代,很多一級市場的故事都牽扯到貪腐。政府如今再出面補貼,怕會惹來非議,質疑其假公濟私,為既得利益者兜底。


政府只是監管者,而不是參與者,市場的歸於市場,總愛湊熱鬧插一腳,終究是逆市場規律而行,小心只得了外行的歌功頌德,卻被專業人士嗤之以鼻。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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