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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梯轟斃黑人 美華裔警判誤殺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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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13日 06:35
2016年02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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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紐約市一名華裔警員在一幢公屋巡邏時槍殺一名黑人男子,周四(11日)被裁定二級誤殺罪成,面臨15年徒刑。裁決惹爭議,有人視之為阻遏警員濫權重要一步,也有人質疑陪審團受近期多宗警察槍擊案左右。


28歲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圖)在紐約唐人街長大,已婚。他被控2014年11月20日晚,在布魯克林一幢公屋從頂樓往下巡邏期間,槍殺28歲居民格利(Akai Gurley)。案情指,當差僅11個月的梁彼得在照明壞掉的黑暗梯間聽到異響,馬上開槍,子彈射在牆上反彈,擊中在下一層落樓梯的格利胸膛。


檢控官指無理開火

檢控官指控梁彼得「無理開火」,接着還為擔心被解僱「浪費時間跟拍檔爭拗」,沒有立即向上司報告,也沒有召喚救護車,未按警方程序協助急救。梁辯稱自己是摸黑落樓梯時走火,辯方律師又引用警員巡公屋受傷個案,力陳公屋是危險地方,加上梁是新丁,太慌張導致意外。


白人為主的陪審團商議逾兩日後,周四裁定梁二級誤殺和行為不當罪成,法院安排在4月14日判刑。


巡警組織斥「把悲劇刑事化」

格利遺屬對裁決感欣慰,代表律師稱裁決表達了「假如警察行為有錯,必被追究責任」的信息。不過,巡警組織主席認為裁決「將一宗悲劇意外刑事化」。


「聲援梁警員聯盟」成員更指梁淪為美國接連發生警察槍殺平民引起社會怒火的「代罪羔羊」。亞裔反暴力聯盟行政總監鄧麗君斥此說法「誤導」,她說,警員暴力是機制問題,梁作為該機制一分子「就要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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