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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領車牌不久的年輕女子去年1月擅取親姊的座駕接載朋友,在元朗超速失事,5名乘客中兩死一癱瘓,她原審被判入獄10月,上訴庭昨批准律政司加刑申請,加刑半年至入獄16月。被告原定本周一刑滿出獄,現要繼續囚禁。
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以15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劉倩婷(20歲)認罪減刑至10個月,未能反映事件嚴重。被告的駕駛行為引致悲劇,傷亡慘重。涉事的大樹下西路狹窄,僅24呎寬,限制時速50公里,被告卻超速近一倍,駕駛態度鹵莽,加上車輛超載,沒有足夠安全帶,令兩名後座乘客死亡。上訴庭認為,量刑點應提高至兩年半,考慮被告認罪及真心後悔,身體亦承受永久傷害,扣減總刑期至16月。
事發去年1月29日,被告借車遭親姊拒絕,遂擅取車匙開車接送5名女友人返家,在元朗大樹下西路撞向路旁貨車。
【案件編號:CAAR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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