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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GIC地改商地 區議員質疑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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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04日 19:35
2016年02月04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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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增加商業地皮供應,規劃署最新建議將荔枝角道近長順街一幅0.423公頃地皮,由目前的「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途,改劃作「商業」用途,並訂明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為主水平基準上120米,即大約40層樓高。但有深水埗區議員質疑,規劃署於2013年曾表明該地只能興建13層高樓宇,而且改劃作商業用途前從未諮詢區議會,要求署方撤回方案。


高限40層 前稱只可13層

根據規劃署提交予深水埗區議會的文件,該幅地皮毗連長沙灣警署,現時建議改劃作商業用途,並稱已考慮區內周圍環境、區內商業用地的地積比率等因素,又指改劃後不會對區內的交通、通風、視覺等產生重大影響。規劃署並要求未來該商業地皮需提供一個最少有70個車位的公眾停車場。


不過,深水埗區議會曾建議將該幅地皮發展作居屋,規劃署於2013年曾表示,該地鄰近荔枝角道,有噪音及廢氣問題,若用作興建居屋將有很大限制,又表明該地只能興建13層高樓宇,不適合作高密度居屋發展。


議員:事前未諮詢區會

民主黨深水埗(荔枝角中)區議員袁海文表示,區議會於上月26日收到文件,才知悉規劃署修訂該幅地皮用途,事前未有諮詢區議會。他說,看不到任何原因為何該幅地皮以往只能興建13層高大廈,現時卻可建120米高;加上有居民向他稱不滿該區缺乏社區設施。他認為該幅地皮應維持作GIC用途,並因應區內泊車位嚴重不足,建議政府發展為多層停車場,更切合社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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