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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裁甘家二弟支付長兄八成訟費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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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2月04日 06:35
2016年02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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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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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燒鵝老字號中環鏞記酒家已故掌舵人甘健成生前與二弟甘琨禮不和,6年前向高院申請鏞記母公司清盤。甘健成其後去世,由遺孀梁瑞群代表上訴被駁回,其後向終審法院上訴獲判得直。雙方談判失敗後,鏞記母公司最終踏入清盤程序。終院昨頒下判辭,裁定敗訴的甘琨禮一方須支付對方由原訴法庭至終審法院的八成訟費。


判辭指出,大哥甘健成一方要求二弟甘琨禮一方支付八成訟費,甘琨禮一方則提出另一計算方法。終院指出,甘健成一方最終以受到不公平對待為由,成功申請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清盤,認為甘健成一方的提議公平,遂下令甘琨禮一方支付對方八成訟費。


甘琨禮兒子甘連宏昨拒絕透露訟費金額,但強調有能力以私人財產支付,絕不動用公司資金。被問到鏞記母公司清盤進度,他表示已交予律師處理,他一方沒有再與大哥一方商討和解,對方也沒主動聯絡。


二弟長子:絕不動用公司資金

他又稱,鏞記酒家目前運作如常,今年歲晚鏞記酒家生意額與往年相近,「枱都係訂滿嘅」。


【案件編號:FACV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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