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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目前已知被關押最久的冤獄犯陳滿,在被囚禁23年後,浙江省高級法院昨日宣判無罪釋放。對於海南省高級法院曾以殺人罪、放火罪終審判處陳滿死刑、緩期2年執行,副院長代表法院向陳滿鞠躬致歉並送上5000元人民幣慰問金,陳滿表示原諒並稱理解當時司法環境。昨日中午,走出海南海口美蘭監獄大門後,陳說,「感謝20多年來關心我的人,人應該忘記這些不好的,忘記過去。」接下來,他將考慮向國家申請賠償。
浙江省高院昨日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昨日走出監獄後,陳滿說能無罪獲釋,要感謝現在的司法環境。《法制晚報》援引陳滿稱,「我真真切切是個清白的人,所以在獄中一直堅信自己有一天能以無罪的身分走出監獄。」對於未來打算,陳滿說自己先調整下狀態,「23年社會進步發展變化太大。」
原判殺人放火罪成 最高檢提請重審
1992年12月25日,海口警方接報,當晚8時許在振東區上坡下村101號發生火災,屋內有具屍體,屍體雖大範圍燒焦,但仍能見到頸部和身體上的刀痕,屋內亦有大量血迹。警方認定兇手是來海口經商的四川省富縣人陳滿。1993年11月,陳滿被起訴故意殺人罪。1994年11月9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陳滿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滿一直不服判決,多年來不斷上訴。最高檢認為,原審判決、裁定認定陳滿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去年2月10日,罕見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稱海南高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陳滿案委託律師之一、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教授表示,陳滿案為最高檢向最高法院提請上訴冤假錯案的第一案。4月24日,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再審此案。此前,澎湃新聞援引陳滿案的一審審判長涂國華指出,公安沒保管好「個別物證」,但「從我的角度來說,這個案子沒有任何錯誤,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法院副院長鞠躬 送5000元慰問金
對於海南省高院副院長向陳滿鞠躬道歉,易延友轉述陳滿的話稱,陳滿表示「沒有關係」,說能理解當時的司法環境,這是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
去年兩會,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法院工作報告中表示,將堅決糾正冤假錯案,「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
浙江省高院昨日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昨日走出監獄後,陳滿說能無罪獲釋,要感謝現在的司法環境。《法制晚報》援引陳滿稱,「我真真切切是個清白的人,所以在獄中一直堅信自己有一天能以無罪的身分走出監獄。」對於未來打算,陳滿說自己先調整下狀態,「23年社會進步發展變化太大。」
原判殺人放火罪成 最高檢提請重審
1992年12月25日,海口警方接報,當晚8時許在振東區上坡下村101號發生火災,屋內有具屍體,屍體雖大範圍燒焦,但仍能見到頸部和身體上的刀痕,屋內亦有大量血迹。警方認定兇手是來海口經商的四川省富縣人陳滿。1993年11月,陳滿被起訴故意殺人罪。1994年11月9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陳滿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滿一直不服判決,多年來不斷上訴。最高檢認為,原審判決、裁定認定陳滿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去年2月10日,罕見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稱海南高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陳滿案委託律師之一、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教授表示,陳滿案為最高檢向最高法院提請上訴冤假錯案的第一案。4月24日,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再審此案。此前,澎湃新聞援引陳滿案的一審審判長涂國華指出,公安沒保管好「個別物證」,但「從我的角度來說,這個案子沒有任何錯誤,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法院副院長鞠躬 送5000元慰問金
對於海南省高院副院長向陳滿鞠躬道歉,易延友轉述陳滿的話稱,陳滿表示「沒有關係」,說能理解當時的司法環境,這是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
去年兩會,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法院工作報告中表示,將堅決糾正冤假錯案,「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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