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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唐荊陵囚5年 稱不上訴 3人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 稱屬民主事業無威脅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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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30日 06:35
2016年01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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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稱為廣州「三君子案」的維權人士唐荊陵、袁朝陽、王清營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3人罪名全部成立,唐被判監5年,表示不會上訴;袁、王分別被判囚3年半和2年半。


袁朝陽囚3年半 王清營囚2年半

宣判昨晨9時半開始,過程大約20分鐘,家屬可入場旁聽。廣州警方在中院門外架起鐵馬戒備,「三君子」的數名支持者到法庭外聲援,但試圖入內旁聽的外國領事人員未獲准進入,被「圍」在鐵馬內。


廣州市中級法院的判決書指,44歲的唐荊陵出於對中國現行民主、選舉等制度和社會現狀的不滿,為宣揚「公民不合作運動」理念,與袁朝陽、王清營一同發起、組織「5000天告別專制倒計時」、「六四二十周年追思會」、簽署「08憲章」等「一系列非法活動」,並在網上發布具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內容的文章,並影印相關書籍資料、製作書籤、傳單等派發。


倡六四靜思節 緬懷不完整歷史

唐荊陵在口供中稱,他將「王維林擋坦克」的圖片製成書籤,下面印有「六四靜思節行動第八屆」,印製約2000張,到廣州南方醫院和元崗市場等地向途人派發,又在西安、武漢等地派發。他解釋,「六四靜思節」就是在6月4日以自己的方式緬懷1989年6月4日的那段歷史,「每個人從自己做起,進而影響別人,共同推動6月4日成為國家法定的靜思節。我認為六四事件真相被掩蓋,現在看到當時的歷史還不完整」。


法院認為,唐、袁、王3人無視國家法律,以編輯、印製、傳播非法出版物、宣傳品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當中唐荊陵情節較重,判處監禁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另外兩人情節較輕,袁朝陽被判監3年半、剝奪政治權利2年,王清營監禁2年半,剝奪政治權利1年。


律師:判決頗重 唐做的有利國家

唐荊陵聞判後表示,「不會向專制的法庭上訴,只會向人民和上帝上訴」,但是另外兩人則表示要上訴,因為3人為同一案件,所以相信全案會上訴。唐荊陵律師葛永喜認為判決很重,稱唐所做的事是對中國有利的,所做的也是民主自由的事業,並非威脅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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