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水上限縮至一成 窗台位勢減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14日 05:35
2010年10月14日 05: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政府收緊發水面積上限,由過去最高達30%,縮減至佔可建樓面面積最多10%。有建築師相信,發展商日後會減少大窗台,而且不會隨便興建露台、巨型會所。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新措施對業界影響不大,他們會配合政府。有發展商希望政府進一步釐清,哪些項目可以發水。

料不會再濫建露台

私人樓宇的環保露台、工作平台、會所,現時不計入政府批出的可建樓面面積,但買家要付錢購買,發展商可以「淨賺」。但由明年4月1日起,發水面積將減至一成,其中最為人垢病的大窗台,會由現時最大可建闊度80厘米,縮減至25厘米。而露台、工作平台及地面以上的停車場即使可申請豁免,也只可豁免一半樓面,其餘要由發展商承擔,計入樓面面積。

香港建築師學會歡迎新安排,可減少非環保設施及減低發水面積。建築師吳永順認為政府做法恰當,「此措施有效限制大窗台,發展商也不會濫建露台,思考過才會做」。他又指地面以上的停車場,日後要計入樓面面積,「以後可能會建番停車場喺地底,減少『蛋糕樓』。」但他直言,要控制「發水樓」,政府不只是限制發水面積上限,更重要是監察原本的地積比率。「如果原定的地積比率達到8至10倍,發水10%也很高。」

梁志堅:影響微 會配合

身兼地產建設商會的新世界(0017)執行董事梁志堅指現時政府已有規管物業的「發水」成分,以一般私人屋苑的住客會所為例,發水成分普遍在3%至5%;如政府進一步監管「發水」,相信對地產商影響亦不大,而業界亦會配合政府。長實(0001)地產投資董事郭子威認為,「發水成分由三成降到一成,不會令地產商今後只會買平價地皮,亦不會影響地產業界的投地意欲,因為發展商自己識計數」。

由於新措施在明年4月才生效,吳永順相信有不少發展商會「趕尾班車」,向政府遞交物業的建築圖則,希望建築最後一批寬免計入樓面面積的「有露台、窗台單位」。泛海國際(0129)執行董事關堡林也估計,會有發展商趕快在明年4月1日落實執行有關新規定前,趕快向當局「入則」,因為此舉可令發展商享有更大自由度。關續稱,政府亦應該進一步釐清,當商發展新項目時,有哪些設施和範圍可以「發水」,哪些不可以。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