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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星、日、韓、台等亞洲地區早推行全民乳癌普查,惟在港一直有爭議,其中一項隱憂是導致過度診斷及過度治療等問題。據衛生署癌症預防及普查專家工作小組2010年報告估算,30歲以上的乳癌高危婦女約12.4萬人。有乳癌關注組織指出,近年本港乳癌新症增幅顯著,且發病年齡比歐美地區早10歲,政府應加快腳步落實為高危婦女做篩查。
每17女性1患乳癌
乳癌基金會創會人張淑儀醫生表示,本港10年前每24個女性有一個患乳癌,如今已增至每17名女性有一名乳癌患者,加上本港發病年齡中位數約50歲,比歐美等地60歲早了10歲,值得政府重視。
乳癌基金會:應研落實篩檢方式及配套
她稱,政府在2010年曾發表報告指出,有家族患乳癌史、遺傳基因、曾接受胸腔放射治療、患過乳房瘤增生及癌前病變等婦女屬「高危」群組,估算有12.4萬人。她說目前篩檢方式包括乳房X光造影及超聲波,一次成本約900元,不算昂貴;她指政府早前在相關報告已表明建議高危婦女應接受篩檢,但一直「只聞樓梯響」,目前的研究也不應只着眼於收集數據,「找存活率無意思」,應研究落實推行篩檢的方式,以及相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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