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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涉洗黑錢數千萬 39人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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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13日 21:35
2010年10月1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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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連日採取代號「黑武士」的行動,打擊黑幫「和勝和」活躍於新界區兩系人馬的收入來源,揭發有人為了數百元至數千元報酬,出售個人銀行戶口予黑幫在中港兩地開設的空殼公司從事洗黑錢活動,行動中拘捕39人,檢獲35萬元現金及大批證物,並凍結逾千萬元資金。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警司鄭福全表示,被捕的28男11女年齡介乎25至77歲,除包括黑幫核心人物外,其餘人等涉嫌協助洗黑錢活動。警方指有關行動仍然繼續,並與廣東省公安部門緊密聯絡,追查內地空殼公司的戶口資料,不排除稍後會再有涉案人物落網。鄭說,初步調查顯示被捕者對其銀行戶口被用作洗黑錢均表示知情。

以數百至數千元購他人戶口

警方消息指出,遭打擊的黑幫為和勝和活躍於新界南及新界北的兩系人馬,主要從事偷運人蛇、非法收受外圍賭注、放高利貸及售賣未完稅香煙等違法活動,每月利潤以百萬元計,黑幫為了清洗犯罪所得利益,以數百至數千元報酬向他人「購買」銀行戶口,再以戶口開設空殼公司,將「黑錢」由香港空殼公司匯至內地空殼公司「清洗」,初步估計黑幫在過去數年間已清洗數千萬元黑錢。

本年初,警方O記鎖定上述黑幫人馬以作偵查,經過多月跟蹤調查及蒐集證據,前日至昨日一連兩天,O記聯同毒品調查科、商業罪案調查科及新界北總區刑事科採取代號「黑武士」的行動,突擊搜查港九新界多處目標地點,先後拘捕39名男女,檢獲35萬元現金(包括港幣及人民幣)、10部電腦、多本銀行存摺及支票簿等證物,並凍結逾千萬元資金及扣查懷疑以犯罪得益所購得的3部私家車。

警方呼籲市民,將個人資料或銀行戶口借予他人洗黑錢須負上刑事責任。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的洗黑錢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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