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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新胡兆康」之稱的保齡球港隊成員麥卓賢(圖)去年9月駕車至觀塘時,被警員發現無牌駕駛,麥昨承認無牌駕駛、未能出示身分證等3項罪名。辯方求情稱被告在運動上表現優秀,常為港爭光,當日一時愚蠢犯案,已知錯。裁判官判他罰款共1.1萬元及停牌一年。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麥卓賢(21歲)的獎狀及證書,指被告中五畢業後,已成為港隊全職保齡球運動員,月入約2.7萬元,他在運動上表現優秀,常為港爭光,當日一時愚蠢犯案,已知錯,相信定罪對他前途有一定影響,請求輕判。
遇路障 僅持過期學牌
案情指警方去年9月27日凌晨於觀塘高超道設立路障,其間截停被告的私家車,要求他出示車牌及身分證明文件,麥未能出示證件,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只有一張學車牌照,且已於同年7月到期,涉案的私家車屬於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干犯罪行。
資料顯示,麥卓賢去年獲亞洲保齡球巡迴賽澳門站冠軍,亦曾於2013年獲選香港傑出運動員。
【案件編號﹕KTCC53/16】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麥卓賢(21歲)的獎狀及證書,指被告中五畢業後,已成為港隊全職保齡球運動員,月入約2.7萬元,他在運動上表現優秀,常為港爭光,當日一時愚蠢犯案,已知錯,相信定罪對他前途有一定影響,請求輕判。
遇路障 僅持過期學牌
案情指警方去年9月27日凌晨於觀塘高超道設立路障,其間截停被告的私家車,要求他出示車牌及身分證明文件,麥未能出示證件,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只有一張學車牌照,且已於同年7月到期,涉案的私家車屬於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干犯罪行。
資料顯示,麥卓賢去年獲亞洲保齡球巡迴賽澳門站冠軍,亦曾於2013年獲選香港傑出運動員。
【案件編號﹕KTCC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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