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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報告維持原判 鍾庭耀:適當時公開文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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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21日 06:35
2016年01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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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捐款風波的涉事者之一、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圖),早前向港大校委會提出覆核審核報告及因應報告對他作出的懲處,但校委會上月回覆指「維持原判」。校方禁止鍾披露他就有關事件與大學往來的信件,鍾則稱已向大學發信,認為自己沒責任將他向校方提交的上訴信保密,他會在適當的時機公布信件內容。港大發言人不評論校委會事務,但稱相信同事會尊重保密原則。


校方禁披露往來信件

校委會之前表明,將有關捐款風波的上訴交由大學中央管理小組(Senior Management Team, SMT)決定,再交由校委會通過。據了解,SMT駁回上訴後,去年11月校委會未有新主席、由梁高美懿主持的會議上,委員亦討論鍾庭耀及陳文敏上訴申請,有校委指二人是就審核報告內容上訴,而非就懲處,但校委會早於去年6月30日的會議已以11對6接受審核報告(另有1票棄權),故不能同意二人的上訴;在大部分委員沒異議下,上訴終遭駁回。本報昨向同樣曾就審核報告提上訴的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了解上訴結果,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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