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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早前喺facebook上載同歌手黃家強合唱《喜歡你》嘅短片,被網民質疑侵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噚日回應議員質詢,話特首辦早前已經就《喜歡你》嘅曲詞版權,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交咗600蚊,但就承認未搵到伴唱音樂紀錄嘅版權持有人,所以仲未支付相關費用,話如果搵到嘅話,特首辦樂意繳交。
未找到伴唱音樂紀錄版權人
有網民批評特首辦可以補交版權費係享有特權,咁市民又係咪可以先上載歌曲,之後至申請版權呢?蘇錦樑就回應,版權特許年期可以追溯過去,亦可以用喺未來,法例上無特別限制,強調特首辦無特權咁話。
未找到伴唱音樂紀錄版權人
有網民批評特首辦可以補交版權費係享有特權,咁市民又係咪可以先上載歌曲,之後至申請版權呢?蘇錦樑就回應,版權特許年期可以追溯過去,亦可以用喺未來,法例上無特別限制,強調特首辦無特權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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