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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台攜手打造「自由島」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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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13日 05:35
2010年10月13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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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岸關係緩和後,與台灣一峽之隔的福建省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海西)概念,海西去年獲國務院提升為與長三角、珠三角發展地位並列的「國家戰略」,亦將成為國家「十二五」規劃重點。福建學者說:「福建對台灣來說是一個窗口,相當於廣東之於香港」。而在兩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國務院提出「進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條件島嶼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背景下,福建省將福州市附近距台灣僅68海里的平潭島定為綜合實驗區,希望將其打造成對台開放的「自由島」、ECFA先行試驗區及直接往來的新通道。

因島上時常「東來嵐氣瀰漫」、別稱「東嵐」的平潭,是福建第一大群島、中國第5大天然海島,由126個島嶼組成,位於福州市東南部海域,東臨台灣海峽,距台灣新竹僅68海里(約126公里),是離台灣島最近的大陸海島,面積相當於香港島4倍。平潭綜合實驗區未來20年的總體發展規劃已編制完成,正諮詢公眾意見。而跨越海壇海峽、由福建福清市通至平潭的平潭海峽大橋,已於上月合攏貫通,預計11月底通車,結束往來平潭全靠輪渡的歷史。

最近台灣島 距新竹68海里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2010-2030),平潭將着力構建成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示範區、海西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先行區和海西生態宜居的新興海島城市。主要任務是構建兩岸區域合作前沿平台、兩岸直接往來新的便捷通道、具競爭力的特色產業支撐體系、兩岸合作的低碳科技示範區及國際旅遊度假休閒勝地。到2030年,平潭人口總量規模將近100萬,主島發展總用地128平方公里。

而規劃近期(2015年前)將啟動開發區域建設用地規模約20平方公里,涉中嵐、吉釣港、金井灣、澳前、中原、壇南灣等相關組團,將全面啟動道路、供水、供電、碼頭、土地平整等「五通一平」基礎設施建設,為實驗區的全面開發建設及項目落地創造條件。

學者倡予台胞「第二戶籍」

早在平潭被列為綜合實驗區之初,福建即提出與台灣以「5個共同」開發平潭島,即共同規劃、共同投資、共同建設、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李非教授說,該模式在大陸尚屬首次,極具前瞻性和獨創性,在「5個共同」下,他建議分階段實現平潭的特殊監管區定位:「一階段作為大陸的『對台自由港』或『閩台自由港』,或福建的『境外特區』,要最先突破人員、貨物流動的限制,台籍人士毋須持台胞證即可登陸,根據不同身分給予長短不等的停留期;台灣牌照車輛可在島上自由行駛,台灣駕照可在此通行;台灣商品進入平潭流通,免除相關進口稅,出區入境則視作進口。」

而至第二階段,李非認為,應實現兩岸在經濟、社會、文化、政治領域全方位的合作與融合,「未來可賦予平潭一定的省級立法權,開創台胞在平潭的第二戶籍,台商、教職工、技術人才及其家屬可在平潭無障礙置產,與平潭當地人享有一定的選舉與被選舉、議政、集會等權力,並利用這一身分方便地與平潭以外的其他大陸地區往來。」

政策突破或超越深圳

廣州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封小雲認為,30年前中央給廣東、福建「先行一步」的政策,廣東確實先行發展起來,但「福建有點可惜,失去了先行一步的機遇」。她看好平潭島今次的開放試驗,並期待海西會有「方方面面」的大突破,「實際上這次政策開得非常大,我相信絕不僅限於經濟層面,也絕不是停留在像深圳那樣的經濟特區。畢竟平潭只是一個島,做什麼實驗,影響也只在島上,不會擴大到其他地方。」

十二五規劃前瞻系列(之三)

明報記者 王艷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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